
余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陷入了一场长达近四年的刑事诉讼漩涡。他陆续经历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程序,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每一次审判都像一座大山,压得余某某喘不过气来。这正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龙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
杨龙律师深知,要为余某某洗脱罪名,关键在于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在一审阶段,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针对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焦点提出异议。他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著名政法院校西南政法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他仔细研究控方指控余某某参与寻衅滋事行为的主要依据,发现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某某实施了指控行为,证据链未达到刑事诉讼“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
余某某不服判决上诉,湛江市XX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首次重审中,法院再次判决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杨龙律师坚持以证据链缺陷、构罪要件不满足为核心辩护意见。二次上诉时,XX院以程序违法为由再次发回重审。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重点围绕“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余某某的起诉。
除了余某某的案件,杨龙律师在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陈某某被指控在参与某小产权商住楼建设过程中,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凭借自己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他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最终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中,杨龙律师同样表现出色。他接手案件后,及时会见钟某某,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案件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他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经分析,他认为钟某某的行为虽涉嫌盗窃罪,但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基于此,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请求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杨龙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有一个习惯,他会在会见当事人前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在早期办理刑事案件时,他发现当事人的微表情往往能透露一些关键信息,帮助他更好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案件结束后,余某某重获自由,他的生活重新回到了正轨。而杨龙律师并没有停下脚步,他接下来还要奔赴一些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继续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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