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承建多栋住宅楼等工程,工程几年前就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工程交付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被告随即提起巨额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维修费用巨大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告找到了在河北石家庄执业的付红亮律师。
这个案子的麻烦之处在于,被告的反诉涉及多个方面,且每一项都有一定的理由。比如质量反诉,被告主张防水、车库地面等质量不合格,产生几百万元维修费;工期反诉方面,称原告逾期竣工,应承担几百万元违约金;还有未完工程反诉,主张部分工程未施工,要扣除几百万元工程款;扣款反诉则要求将罚款、水电费、检测费等几百万元扣除。原告面对这些反诉,处境十分被动,自己也很难找到有力的证据来反驳。不过,当事人找到了付红亮律师之后,事情开始有了变化。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他针对质量抗辩,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质量主张无依据,而且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对于工期抗辩,他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原告无逾期;在未完工程抗辩上,他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无未完项目;扣款抗辩方面,他主张罚款、水电费、检测费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不应扣除。
后来,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的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再上诉。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原告A与被告B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支付首付款后,被告长期无法办理预售许可证,项目停滞,原告多次沟通退房无果。付红亮律师代理此案,一审、二审均获胜,驳回开发商全部上诉,全额支持购房本金及约定利息。
案子结束后,原告XX的负责人说,多亏了付律师,为他们解决了大难题,以后遇到法律问题还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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