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是哪些?
(一)可通过公检法通知辩护获得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自发现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①未成年人;
②盲、聋、哑人;
③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二)可通过申请来获得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通俗来讲,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刑事案件,如果确实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均可申请法律援助。
二、在我国应该怎么样做法律援助?
1、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积极最好普法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能知法、懂法,而不仅仅是表面上的一知半解,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每个人都能深入了解法律知识,宣传知法、懂法的有利之处,让法律知识能被人们欣然接受,并且根深蒂固地扎根在人们心中。通过这样普法宣传的方式来普及法律知识,也可谓是一种无形的法律援助形式,因为当遇到法律问题时,只有自己首先知道用相关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才是最快捷有效的方式。
2、采用现场义务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采用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现场咨询的好处在于能够面对面和被援助者直接交流沟通,能够更详细地了解被援助者遇到的法律方面的具体问题。能够切实可行地帮助被援助者找出解决法律难题的正确途径。
3、采用网络或者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可以采用网络或者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由于现代人工作忙碌也许没有空闲时间去进行法律现场咨询。那么对于这部分人在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时候就可以选择网络或者电话咨询的方式进行法律援助。这样的方式省时方便,通过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咨询,能够得到相关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4、到偏远山区探寻需要法律援助的对象。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想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就应该找到真正需要援助的对象。现在随着妇女儿童被拐卖现象的与日俱增,让多少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其实这些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才是最无助最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于他们被拐卖的地区偏远,以及通信设备的匮乏,致使他们无法获得相关的法律援助渠道。所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该到偏远山区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帮助他们摆脱绝境。这将是法律援助界的一大善举。
5、对于贫困的法律被援助者应当优先给予义务的法律援助。
对于贫困的法律被援助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当优先给予义务的法律援助。多少贫困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拮据,面对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没有能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只能听之任之,任由事态发展,而无能为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当优先给予这些贫困的法律被援助者于法律上的援助,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只有这样,当他们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使得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6、对于法律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法律被援助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应当安抚其情绪,并积极帮其解决法律难题。
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够申请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对其进行援助,这些都要建立在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条件上。而且,有些人会担心法律援助在开展相关辩护活动的时候因为没有收费,所以就消极辩护,其实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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