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是广东佛山的个体经营者,名下有电子X零售许可证。案发后,他内心极度焦虑,对刑事诉讼流程和法律后果一无所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他委托了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的杨子兴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杨子兴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全面的案件梳理工作。他多次会见张某,详细了解案件全过程、张某的投案经过及认罪态度,还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移送的全部案卷材料,对证据、事实及法律适用进行深入分析和研判。
针对本案,杨律师确定了以从轻处罚、适用缓刑为核心的辩护思路,并在法庭上提出了多项针对性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首先,张某具有自首法定从轻情节,案发后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其次,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时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依法可从宽处理。再者,张某无犯罪前科,此次涉嫌的销售伪劣产品罪系非暴力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险性较低。最后,张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规定,无违规行为,体现出良好的悔罪态度和守法意识,符合适用缓刑的监管条件。
同时,杨律师积极引导张某开展退赃退赔工作,协助他将2万元违法获利退缴至公安机关,并督促他提前预缴罚金,以实际行动体现认罪悔罪的诚意,为缓刑适用奠定基础。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同时全部采纳了杨子兴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张某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项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综合其犯罪情节、性质及认罪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且张某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2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案子给普通人提了个醒,做生意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如果不幸陷入刑事纠纷,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如实供述,主动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
本案中,杨子兴律师凭借精准的辩护核心、积极推动悔罪表现和专业把控庭审环节,成功为张某争取到缓刑。杨子兴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颇高。他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多年的执业经验让他在处理这类刑事案件时,能够迅速找准关键突破口,准确把握各种从轻、从宽情节。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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