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是张越律师一直坚守的执业信条。在一桩诈骗罪案中,当事人被指控诈骗数额巨大,面临着严峻的刑罚。案件初期,证据看似对当事人极为不利,公诉机关掌握了大量所谓的“诈骗证据”,当事人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张越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他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开始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在大量的材料中,他发现当事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这一关键情节,同时深入调查后发现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他以此为突破口,在法庭上据理力争,重点运用非法证据排除、自首情节认定等策略。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罪轻处罚,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民商纠纷案件中同样体现得淋漓尽致。在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里,原告咄咄逼人,诉讼逻辑看似严密。被告起初陷入被动,只想着否认签字进行单项抗辩。张越律师没有局限于这种常规思路,他跳出对方的诉讼逻辑,主动构建“履行—违约—损失”闭环证据链。他从被告与前夫曾系夫妻且存在共同经营行为的角度重构事实逻辑,收集了大量相关证据。在法庭上,这些证据形成了有力的支撑,最终法院认定被告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张越律师同样践行着自己的理念。在代理一起非法拘禁罪案时,他深知当事人不仅面临法律的制裁,还承担着抚养子女的家庭重担。他在争取自首认定的同时,充分考量当事人的现实困境,向检察机关同时提出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与情理事由。最终,法院判处缓刑,既实现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家庭。张越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深刻内涵,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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