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省佛山市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HX是一名务工人员。20XX年,公诉机关指控他与被害人覃某某相识后长期保持性关系,被害人多次提出分手,HX以亲密视频相威胁。20XX年X月X日晚,在佛山市XX区XX街道的面包车内,HX在被害人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实施殴打致其轻微伤并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此案件由于双方存在长期情感纠葛、兼具暴力与胁迫情节、证据类型多样,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方面较为复杂。
万利律师是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办律师,同时还是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1201810993535,服务地区以广东-广州为核心,也覆盖广东其他省市,办公地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836号东竣广场一座27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700余件,在缓刑辩护方面尤为专精。
受被告人HX委托,万利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他严格恪守律师执业规范与刑事辩护原则,全面参与案件办理。在工作过程中,万利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的阅卷与证据审查。他细致梳理全案卷宗,对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鉴定意见、伤情鉴定、现场勘验笔录、微信聊天记录、视频资料等全部证据逐一核对,先后查阅卷宗3次,厘清了案件时间线、行为细节及证据关联,重点核查暴力程度、胁迫内容、被害人主观意愿等核心争议事实。
接着,万利律师精准定位辩护要点。结合双方长期情人关系、情感纠纷背景,他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观点:一是双方长期存在不正当关系,案件由情感矛盾引发,被害人对关系演变及事态发展存在一定程度过错;二是全案除言词证据外,部分客观证据存在印证瑕疵,不足以完全锁定强奸的强制程度与主观故意;三是基于既往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背景,被告人对被害人本次拒绝的认知存在偏差,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四是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在庭审中,万利律师依法对各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围绕定罪量刑核心争议充分发表辩护意见,逻辑清晰、依据充分,完整呈现案件背景、被告人主观状态及从轻处罚情节,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陈述权等诉讼权利,推动法庭全面查明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HX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采纳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未采信被害人存在刑法意义过错、被告人构成坦白及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H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随案移送手机一台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虽然本案未完全采纳辩护观点,但万利律师坚守辩护职责,保障了程序正义,深挖案件细节,还原了事实全貌,精准适用法律,穷尽了从轻空间,展现了专业刑事辩护的素养与水准,为性侵类复杂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实务参考,践行了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职业使命。客户对万利律师的评价是:万律师很负责,尽力为我争取权益。这也体现了万利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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