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有一个家庭正陷入无尽的担忧与痛苦之中。17岁的未成年人LX,因在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先后三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被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其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求能为孩子争取权益的专业律师,最终将希望寄托在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身上。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她拥有湖南大学本科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达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集团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等,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辩护也十分擅长。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严格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针。她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核实成长背景,围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构建严谨辩护方案。她紧扣主体身份,明确LX犯罪时系未成年人,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锁定坦白情节,指出L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诚恳,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坚持认罪认罚,强调L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具有明显悔罪表现;在庭审中,她还客观陈述案情,合理提出诉求,全面阐述LX的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犯罪原因,说明后两起事实中被害人系“自愿”的情节,虽不影响定性,但可作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考量因素,同时依法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高度采纳了张双意律师提出的“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认罚”三大核心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依法调减刑期4个月。被告人L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虽然法院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充分考量了未成年人特殊情节,实现了量刑的大幅下调,做到了罪责刑相适应。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她以专业精准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从轻结果,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自由权益;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兼顾法理与情理,真正实现了惩罚与挽救相结合;严谨尽责,守住了程序与实体双重正义;其辩护思路、情节梳理与庭审策略,为同类未成年人涉重罪、奸淫幼女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可复制的实践经验,彰显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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