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XX和曾XX本是在克东县克东镇阳光家园二期工地正常工作的人员,然而一次疏忽大意,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2015年10月3日14时许,他们在15楼楼顶的电梯机房工作时,将系在电梯机房内吊环上的绳子解开,致使吊挂在绳子下面粉刷外墙的被害人孙某某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二人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心急如焚,不知如何是好。
在这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孙欢欢律师。孙欢欢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成功办理200余件。她是黑龙江宽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齐齐哈尔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荣获过2016-2020年“七五”普法齐齐哈尔市先进个人称号等多项荣誉。
接手案件后,孙欢欢律师迅速展开行动。第一步就是收集证据,她深知证据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仔细研究公诉机关提供的书证,包括受案登记表、户籍证明、抓获经过等,从中寻找对被告人有利的信息。同时,她多次走访案发现场,与证人胡某某1、王某某、申某等人沟通,了解案发时的详细情况。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与证人的交流中,发现了一些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比如,证人提到粉刷工人曾告知被告人先去别的单元干活,这一细节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庭审策略方面,孙欢欢律师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针对被告人孔XX在第一次庭审中回避关键情节的情况,她积极引导孔XX认识到如实供述的重要性。在第二次庭审前,她与孔XX深入沟通,让他明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于争取从轻处罚的意义。最终,孔XX在第二次庭审中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被告人曾XX,孙欢欢律师提出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她指出曾XX能如实供述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是初犯、偶犯,本次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建议适用缓刑。这些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
此外,孙欢欢律师多次参与民事调解。她深知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对于被告人的重要性。她耐心地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向他们解释被告人的悔意和赔偿的诚意。经过多次努力,最终被告人孔XX、曾XX赔偿孙某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6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孔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曾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孙欢欢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好的结果。
孙欢欢律师一直秉持着“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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