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事
本案是一起涉及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商事仲裁案件。申请人北京XX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就“怀柔区XX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北区酒店工程)”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约定监理责任期39个月。但合同签订后,鉴于涉案工程存在长达十余年的工期,《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监理费及附加监理报酬的支付产生争议,被申请人停止了监理服务,故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同时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579700元。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立案资料后,多方甄选后决定委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进行代理。刘婉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接受客户咨询后认为,本案虽然客户处于被申请人的地位,但是可以进行反击,提出反请求。刘婉律师在仲裁委指定的10天答辩期内迅速整理了答辩状及反请求申请资料并提交仲裁委,主张: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于2021年12月13日解除;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2021年12月13日欠付的监理服务费用共737.7万元,并支付滞纳金。
仲裁庭审过程中,双方针对到底哪一方是违约方、监理合同应该采用项目包干价还是按照监理时间计算监理报酬、合同约定监理责任期之外的期间是否应支付附加监理报酬,以及被申请人擅自停工是否属于违约等等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最终,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3日作出(2022)京仲裁字第XXX号《裁决书》。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2010年3月11日至2021年12月13日期间欠付的监理服务费共计5107000元等内容。而后,双方均提起了执行程序,期间申请人多次提出异议和复议,但均被驳回。最终,通过刘婉律师的代理将5107000元及滞纳金、仲裁费、律师费等执行回款,最终维护了客户XX公司的合法权益。
专业拆解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处理复杂的商事合同纠纷时,律师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果断的决策能力。刘婉律师在面对客户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下,能够迅速分析案情,提出反请求,为客户争取了主动。这体现了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局限于表面的被动应对,而是积极寻找突破点,以攻为守。
刘婉律师所在的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该律师事务所立足北京,业务辐射全国。该律所主任刘婉律师秉持“智圆行方”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合法合规、方便交易的法律支持与服务。刘婉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已经负责众多案件,对于合同纠纷等案件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和专业的应对能力。刘婉律师本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80%),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同时,在面对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阻碍时,能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应对各种挑战,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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