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纠纷背景
在某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某先生被原告某公司起诉要求退还投资股金94000元。被告委托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的黄亚青律师担任一审诉讼代理人。黄亚青律师自2009年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有17年经验,是湖南宜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800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
庭审举证环节
举证环节,黄亚青律师开始行动。他从文件袋中拿出一系列证据材料,包括转账记录、某项目收款凭证、分红记录以及投资代持事实证据。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法庭的桌子上。黄亚青律师将转账记录递给法官,向法官展示被告将自有资金与原告投资款合计80万元统一转账至某投资人账户的情况,以此证实案涉款项为真实投资款,并非借款,双方属于合法委托投资关系,并非民间借贷。同时,他还指出原告全程知晓投资事实、享受投资分红,清楚投资存在市场及政策风险,应当遵循投资风险自担原则。法官认真查看证据,不时点头,仔细记录着关键信息。
辩论环节抗辩
辩论环节,对方律师提出原告误以为被告收取了项目关停补偿款、私自侵占其剩余投资本金,所以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股金。黄亚青律师迅速回应,他再次强调被告未占用、截留原告任何投资款项,未收取任何委托费用,完全善意履行受托义务,且被告并未收到任何项目补偿款,无需承担退款责任。黄亚青律师言辞坚定,逻辑清晰,有力地驳斥了原告的不实诉求。对方律师听后,陷入短暂思考,试图寻找新的论点进行反驳,但一时未能找到有力依据。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完全采信了黄亚青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官宣布,原、被告之间系委托投资合同关系,并非借贷关系,原告明知投资性质且长期收取分红,投资风险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已完全履行受托义务,未侵占资金、无任何过错,无需承担退款责任。最终判决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彻底胜诉,成功免除全部赔偿责任。黄亚青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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