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原告曾是被告公司的区域负责人,同时担任着法人、经理和执行董事的职务。后来,原告从被告公司离职。然而,被告公司被起诉后,却一直拖着不变更原告的上述工商信息。这可让原告犯了难,因为一旦被告公司有债务问题,原告作为法人和经理,极有可能面临被限制高消费的风险。这种处境让原告十分焦虑,每天都担心自己会因为公司的事情受到牵连。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找到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时,整个人忧心忡忡。王律师接手案件后,开始了大量的工作。他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查阅了许多类似案例的卷宗,前后查阅卷宗约500页。他还多次与原告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一共与原告沟通了8次。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律师发现,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应当与公司之间存在实质关联性,但原告与被告公司已经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不具备对内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的能力和条件。而且,原告与被告公司之间应属于特殊委托关系,在特定条件下这种委托关系是可以依法解除的。原告已经向被告公司提出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请求,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产生法律效力,双方的委托关系实际上已经终止。另外,原告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并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但被告公司至今未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这种怠于履行涤除工商登记义务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导致原告承担潜在的法律风险,也不便于被告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更不利于保护公司相关债权人利益。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其中不乏像这种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在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最终采纳了王伟栋律师关于原告与被告公司委托关系可依法解除,被告公司应涤除工商登记的代理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在XX日内配合原告办理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工商登记的涤除事项。但被告公司并没有配合,于是王律师依法为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工商局已涤除原告的上述工商登记事项。对比原告最初面临的可能被限制高消费的糟糕处境,现在成功涤除工商登记,消除了潜在的法律责任。这个案子能成功解决,关键在于王律师准确把握了原告与被告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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