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12月,在江西景德镇发生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位有资金出借的客户,在被告以工程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借款后,分三次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合计90000元。双方既未签订书面借款合同,也未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到了2024年3月,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虽认可欠款事实,但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直至起诉前都未偿还任何款项。于是,原告委托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90000元本金并从2024年3月起按四倍LPR支付逾期利息至还清之日止。
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他秉持着路虽远,行则至;事虽难,做则成的执业理念,是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此前,他凭借专业能力在刑事方面成功办理多起案件并取得缓刑、不捕不诉的理想结果,还在一起工亡工伤认定案中,以专业法律论证说服合议庭推动案件改判。
面对这起无书面借款合同的案件,俞云才律师深知证据收集的重要性。他首先针对无书面借款合同这一核心问题,重点收集梳理原告的微信转账记录、双方确认欠款的聊天记录及被告发送身份证件的相关证据。在收集过程中,他多次与原告沟通,确保每一份证据都完整、清晰。经过精心整合,这些证据形成了相互印证的完整证据链,有力地佐证了借贷事实与借款本金数额。
同时,俞云才律师精准适用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案件实际拟定合理诉讼请求。考虑到被告大概率缺席审理的情况,他做好了全面的庭前准备。在多次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后,他对庭审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的预判和准备。
庭审阶段,俞云才律师重点向法院陈述借贷背景、款项交付及原告催讨还款的完整事实,提交全部证据并详细说明证据关联性,明确涉借贷关系的合法有效性。他还详细阐述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全力争取法院对委托人诉讼请求的支持。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案件进行缺席审理。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确认原被告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0000元,并以该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支付自2024年X月X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减半收取后的受理费1025元由被告负担,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通过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俞云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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