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蓝青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0年经验,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近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以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中被告方常以不可抗力、已尽管理义务等理由进行抗辩,如强调大暴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车辆受损,或主张已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不应承担过多赔偿责任;而原告方律师多会围绕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强调被告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排水设备不足等问题来争取赔偿,但在责任比例划分上往往遵循法院根据双方过错酌情判定的常规思路。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唐蓝青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没有局限于常规的围绕通知义务和排水设备的论证,而是深入剖析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本质,强调物业公司不仅要在事发后采取补救措施,更要在事故发生前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他详细梳理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排水系统维护、预警机制建立等方面的疏漏,从合同履行的完整性和持续性角度进行举证,指出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更主要的赔偿责任。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考虑到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物业公司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酌情判决物业公司承担10%左右的赔偿责任。在过往众多类似案例中,原告往往难以突破这个责任比例的限制,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有限。
实际结果是,虽然案件最终二审维持原判,物业公司仍承担10%的赔偿责任,但唐蓝青律师的代理思路为案件带来了新的视角和争议点。他的努力使法庭对物业公司的责任认定进行了更深入的讨论,与常规结果相比,虽然赔偿比例未改变,但在责任认定的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拓展,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不同的思考方向,也让当事人看到了突破常规赔偿比例的可能性。唐蓝青律师凭借其独特的办案思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探索创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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