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四川省越西县,一场涉及非法制造爆炸物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张X因参与非法制造爆炸物活动而被推上了被告席,他的命运悬于一线。此时,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的徐存江律师接受委托,成为了张X的辩护人,一场关乎当事人权益的辩护之战就此展开。
徐存江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其执业风格严谨务实,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注重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2019年6月起,被告人安X等人为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商议私自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被告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2019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并扣押自制雷管58枚、炮王鞭炮11箱及配制炸药的原料若干,经鉴定烟火药含量为9320克,送检样品具有整体爆炸性能。
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张X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徐存江律师接手案件后,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发现被告人张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
在辩护过程中,徐存江律师围绕这些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辩护。他成功论证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并且指出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二年至三年)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判处张X有期徒刑二年,属于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徐存江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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