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甘肃省陇南市,一场围绕房屋登记的行政诉讼纠纷,让第三人孙XX陷入了焦虑之中。原告宋XX因对被告某房地产管理局为孙XX办理的房屋登记(含颁证)事宜不服,一纸诉状将此事告上了中级人民法院。对于孙XX来说,这所房屋承载着他的诸多权益和生活的安稳,而这场诉讼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影响到他对房屋的合法权益。
就在孙XX感到无助之时,他找到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梁小龙律师和万XX律师。梁小龙律师,1982年10月10日出生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自2013年3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他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37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行政诉讼、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梁小龙律师和万XX律师接受孙XX的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们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因为案件涉及买卖、共有、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律师们全面梳理案件脉络,重点分析房屋登记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案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诉讼的关联。在这个过程中,梁小龙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把控着案件的审理流程。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涉及到关联的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这对于孙XX来说,无疑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阶段,但梁小龙律师并没有让他感到慌乱。他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协助孙XX配合相关审理工作,让孙XX感受到了专业律师的可靠。
后来,原告申请恢复诉讼,法院审查后裁定恢复审理。在庭审中,梁小龙律师与其他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他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代理意见,充分论证了孙XX对案涉房屋的合法权益。他的发言有力地反驳了原告的不当主张,向法院清晰地传递了孙XX的应诉观点。
在判决书送达前,事情出现了转机。原告以其与第三人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存在错误、已申请再审为由,申请撤回本案起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亦未损害国家、公共及他人利益,裁定准许撤诉。至此,这场行政诉讼纠纷得以终结,孙XX的房屋相关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梁小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他扎实的行政法律功底、严谨的案件研判能力及高效的应诉技巧。从案件受理后快速介入,全面梳理房屋登记相关事实、关联民事纠纷及行政诉讼要点,到制定针对性应诉策略,他都做得有条不紊。在案件中止、恢复审理等关键节点,他及时跟进、精准应对,协助孙XX配合法院审理工作,保障了案件的有序推进。
梁小龙律师始终秉持着“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以诚信为本、以专业为基,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他全程与孙XX保持高效沟通,及时向孙XX反馈案件进展,解答法律疑问。他的专业履职不仅促成了原告主动撤回起诉,成功化解了行政诉讼纠纷,避免了孙XX房屋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害,还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及诉讼成本。
在众多案件中,梁小龙律师都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与客户口碑。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责任与使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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