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认为,被告人狄XX与被害人赵X在相互打闹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的过失,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造成被害人赵X死亡的危害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狄XX犯故意杀人罪,按照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具有杀害赵X的主观目的性。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不予支持。”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赵冠南律师一场精彩的辩护之战。
赵冠南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0年,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300余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当狄XX家属找到他时,他初步判断这起案件关键在于厘清狄XX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性质。狄XX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故意杀人罪,面临十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重重。赵冠南律师需要从大量的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材料中,梳理出能证明狄XX没有故意杀人主观故意的证据。他仔细研究每一份笔录,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比如,他发现狄XX与赵X系亲戚关系,案发前赵X一直在狄XX家中居住40多天,两人关系融洽,没有矛盾,这为证明狄XX没有杀人动机提供了有力支撑。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狄XX是否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公诉机关认为狄XX用尖刀扎死赵X,构成故意杀人罪。而赵冠南律师则从多方面进行反驳。他指出,现有证据显示狄XX并没有任何用刀捅或扎的积极行为,整个事件是由于赵X身体突然扑向狄XX、狄XX来不及反应才发生的,狄XX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同时,狄XX和赵X系舅舅外甥关系,没有故意杀死赵X的犯罪动机,也从来没有希望造成赵X死亡的危害后果,在主观方面不存在杀人的直接或者间接故意。
在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赵冠南律师依据“主客观相统一相一致”的原则,指出狄XX客观上没有实施积极的伤害行为,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法院没有完全采纳他认为是意外事件、狄XX无罪的观点,但最终将罪名从故意杀人罪改判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狄XX有期徒刑三年。这一结果离不开赵冠南律师细致的证据梳理和精准的法律适用。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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