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幼女案一审重判
余贤龙律师曾代理一起性质敏感、量刑极重的性侵未成年人(幼女)刑事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系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案件难点众多,被害人年龄极低,法律保护力度强,量刑基准高;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必须从重处罚;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四年有期徒刑,辩护空间极小。余贤龙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全程担任一审辩护人,从多个维度制定精细化辩护策略。然而,法院最终虽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但仍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这一结果未达预期。
复盘发现问题
结案后,余贤龙律师重新整理材料发现,在主观认知方面的证据收集不够充分。虽然在辩护中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但所提供的证据仅局限于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等。对于能够进一步证明被告人主观认知存在误区的其他证据,如被告人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的一些日常行为细节、相关证人对被告人认知情况的描述等,并未进行深度挖掘和收集。这导致在法庭辩论中,关于主观认知方面的辩护力度不够,未能充分说服法官在量刑时给予更大幅度的从轻考量。
增加证据收集步骤
鉴于此案件,余贤龙律师此后在代理同类刑事案件时,增加了主观认知证据收集步骤。在接手案件后,除了全面阅卷、梳理电子数据、聊天记录等常规证据外,会安排专门时间与被告人深入沟通,了解其在与被害人接触过程中的心理活动、认知情况等细节。同时,积极走访与被告人和被害人相关的人员,如双方的共同朋友、社交圈中的其他人,收集能够证明被告人主观认知的证人证言。还会收集被告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习惯、认知水平等方面的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主观认知方面辩护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后续案例印证改变
在后续一起类似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余贤龙律师运用了新的做法。该案件中,被告人同样面临多项从重处罚情节。余贤龙律师在收集证据时,不仅收集了常规的聊天记录等证据,还通过与被告人深入沟通,了解到其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因被害人的一些行为表现,确实在主观上对被害人年龄产生了误解。律师进一步走访了被告人的朋友和同事,获取了他们关于被告人日常认知水平和行为习惯的证言。在庭审中,余贤龙律师凭借充分的主观认知证据,有力地论证了被告人并非明知被害人系幼女。最终,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了这些证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较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有了明显的从轻,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这一案例充分证明了增加主观认知证据收集步骤的有效性。
余贤龙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十年,是江西赣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在这起性侵幼女案件的复盘和改进中,体现了他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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