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正在审理。控方言辞激烈,认为张某犯罪事实清晰。然而,一位沉稳的律师起身辩护,他就是李鉴春。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他转行成为律师,至今执业已超16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
在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完整过程。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他还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民事纠纷。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张某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李鉴春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善于厘清法律边界,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来构建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认定。
另一起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同样展现了李鉴春的专业能力。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他动员家属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并及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万X被不予批捕并取保候审。在后续阶段,他持续跟进,提出缓刑建议并被采纳。这体现了他在不同阶段都能制定有效策略,精准把握案件走向。
李鉴春认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他将继续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在法律的道路上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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