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司解散纠纷案件中,杭州某公司停摆两年,股东陷入僵局,持股30%的股东朱先生忧心公司现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不知如何打破这一困境。
面对公司经营中出现的此类复杂局面,很多股东都会感到迷茫和无助。其实,这背后的核心法律问题在于如何依据法律规定,判定公司是否符合解散条件,以及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公司解散,维护股东权益。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于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权益合伙人,同时担任杭州市律师协会多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浙江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团成员。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股东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
针对此类公司解散纠纷案件,戴芬芳律师通常会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第一步,精准把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戴律师会详细研究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条件。在朱先生的案件中,她仔细分析公司停止经营、内部矛盾、股东会失灵等情况,确定符合解散条件。
第二步,全面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成功的关键。戴律师会收集公司停止经营的证据,如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财务报表等;内部矛盾的证据,如股东之间的沟通记录、会议录音等;股东会失灵的证据,如股东会未能正常召开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等。在朱先生的案件中,她收集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证据,为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
第三步,与各方进行沟通。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第三人进行沟通非常重要。戴律师会了解各方的意见和诉求,争取达成一致。在朱先生的案件中,她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三人进行沟通,得知大部分股东同意解散公司,为案件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第四步,在法庭上进行有效辩护。戴律师会在法庭上依据法律规定和收集的证据,进行有理有据的辩护。她会向法院阐述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事实,以及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说服法院支持股东的诉求。在朱先生的案件中,她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占股97%的股东到庭同意解散,最终法院判决解散公司,打破了股东僵局,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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