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电商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商标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本案发生在电商平台,原告是一家拥有知名L-N系列品牌的公司,旗下第5367号、第76505号、第133605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等,该品牌在国内外享有极高知名度,2008年还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原告发现被告谢某在淘宝网开设某运动精品折扣店,未经授权大量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品牌声誉和市场份额,原告遂有维权诉求。
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接受了原告的委托。邵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是律所的合伙人。他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学位,还精通日语和英语,与日本东京的律所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在处理国际法律事务方面有独特优势。
接手案件后,邵律师立即开展了严谨的证据保全工作。他第一时间通过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店铺页面、商品链接、下单购买、收货拆封等全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书详细记录了从浏览商品到收货拆封的每一个环节,形成了闭环证据链,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合法性,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邵律师对被诉侵权商品和原告注册商标进行了精准的侵权比对。他将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进行逐项比对,明确指出构成相同或近似。还从吊牌、包装袋、水洗标等细节处与正品进行对比,充分论证被诉侵权商品为假冒产品,强化了侵权事实的认定。
在赔偿主张方面,尽管原告未提供具体损失及被告获利的直接证据,但邵律师结合原告商标的驰名程度、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商品的价格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向法庭明确提出法定赔偿的适用主张,争取合理赔偿数额。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3000元,并且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225元,原告仅承担300元,大大减轻了原告的诉讼成本负担。
对于这样的结果,原告对邵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邵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固定侵权证据,实现了侵权行为的有效制止,为原告获得了合理赔偿,降低了诉讼成本,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在商标侵权纠纷领域,邵如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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