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原告A公司和被告马X、B公司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产生了纠纷。2019年4月,A公司和马X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以及违约金条款等内容。马X按约定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合同期内还有409711元租金没付。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马X以B公司的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一直用到2024年7月。
双方诉求及理由
原告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的租金987259元,还要支付违约金197451.80元,并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则辩称,因为疫情原因没办法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也没续签,而且原告也没有及时催缴租金,他们在2024年7月已经搬离了租赁房屋。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结合双方的举证材料和庭审陈述,法院查明了不少关键事实。原告已经制定了案涉房屋后续的市场租赁价格,而且马X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财产和B公司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另外,原告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自己曾经向被告主张过租金以及要求续签合同。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案涉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不过租赁期限变成了不定期。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应该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法院根据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再加上合同期内欠付的租金,一共支持了789467元。因为马X是B公司的唯一股东,他又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他个人财产,所以他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向被告主张过租金和续签合同,所以对于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这起案子是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代理的。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房屋租赁中,无论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出租方要及时向承租方主张租金,并且留存好催缴记录,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承租方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支付租金,也要及时和出租方沟通协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结尾
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的严谨和公正。鲁春雷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鲁春雷律师执业多年,承办过大量的经济纠纷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见解和方法。他对案件细节的把控和对法律规定的精准运用,正是他多年执业积累的体现。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律师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