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但一旦被上升到刑事层面,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吴某,某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所在的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市政工程合作协议,并收取了对方600万元的工程保证金。然而,由于政府规划调整,项目被迫终止,双方就保证金退还事宜产生了纠纷。建筑公司以“吴某虚构工程、骗取保证金”为由报案,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吴某提起公诉,指控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时的吴某,不仅面临着失去自由的风险,公司的声誉和正常经营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他整日忧心忡忡,仿佛陷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一丝希望。
就在吴某绝望之际,他找到了丁子宸律师。丁子宸律师毕业于知名政法院校,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2件,在刑事辩护领域尤其是经济犯罪类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和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他擅长从案件细节切入挖掘辩护要点,依托缜密的逻辑分析与专业的法律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中,丁子宸律师的优势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他首先进行定性辩护,全面梳理了涉案工程的招投标文件、政府批复文件、合作协议、会议纪要及资金流水等大量资料。通过这些证据,他清晰地证明了涉案工程真实存在,吴某已按协议约定开展前期筹备工作,项目终止是政府规划调整这一不可抗力导致的,并非吴某虚构工程。同时,保证金全部用于工程前期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材料采购等合理开支,这充分说明吴某没有非法占有保证金的主观故意。这一优势让他能够准确地切割刑事诈骗与民事纠纷,为案件的辩护找到了关键的突破口。
丁子宸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多次凭借这种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逻辑分析能力,成功为当事人辩护。例如,在一些类似的经济犯罪案件中,他通过仔细审查证据,发现了案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从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他曾代理过一起涉案人数超百人的疑难非法集资案,在案件中,他通过对证据的梳理和分析,提出了关键的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判决。
在庭审中,丁子宸律师继续发挥他的优势。他当庭指出,被害人(建筑公司)的陈述前后矛盾,其提交的“吴某虚构工程”的证据均为单方陈述,无客观书证佐证;关键证人系被害人公司员工,与被害人存在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具客观性;检察机关提交的审计报告存在金额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问题,依法不予认可。他强调全案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定罪标准。同时,他从法律适用的角度,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当庭论证本案系典型的民事合同纠纷,双方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保证金退还问题,不应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纠纷;吴某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构成要件,依法不构成犯罪。
最终,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无罪辩护意见,判决吴某无罪,当庭释放。吴某的公司得以正常经营,名誉及财产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丁子宸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他“以法为基,以辩为器,恪职守正,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丁子宸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坚持,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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