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3年,一个让许X及其家庭陷入困境的事件发生了。1月5日,未成年人许X通过QQ结识了幼女瞿X,二人当晚确立恋爱关系,次日发生了性关系。9月28日,公安机关以许X涉嫌强奸罪对其取保候审,随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许X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个关键时刻,许X一家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黎芳。黎芳律师执业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拥有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深耕婚姻家事、劳动、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累计办结案件300+。接到案件后,黎芳律师立即展开行动。
首先,黎芳律师第一时间申请法律援助,在审查起诉阶段就为许X落实了法律援助,保障了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这一举措体现了她对程序正义的重视,也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接着,她开始调取关键证据。重点梳理了QQ聊天记录,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许X与瞿X是自愿确立恋爱关系,案发当晚也是瞿X主动联系许X并自愿前往其家中。同时,她还收集了双方年龄证明、谅解书等证据,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双方自愿及年龄相近的事实。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许X的情况,黎芳律师还开展了社会调查。她向检察院提交了许X在校表现、家庭监护情况等材料,以此证明许X无社会危险性,无再犯可能。在这个过程中,她积极促成双方家庭的沟通,协助许X及家属取得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的书面谅解,成功消除了社会矛盾。
在庭审策略方面,黎芳律师精准适用司法解释,准确援引“两高两部”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中“年龄相近、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说服检察机关不按犯罪处理。她在审查起诉阶段积极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参与听证、与检察官进行沟通,推动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
最终,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黎芳律师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许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避免了许X留下刑事处罚记录,保住了他继续求学、回归社会的机会。
黎芳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与共情为当事人守住权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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