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有一个劳务班组陷入了困境。他们承接了XX项目外墙装饰、屋面及保温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却遭遇了劳务款被拖欠的难题。被告XX集团作为项目总包单位,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而实际施工人L某更是失联拒不到庭。劳务班组的血汗钱面临着打水漂的风险。
就在这时,他们找到了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2017年执业至今近10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及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了行动。第一步,她着手固定完整证据链。她全面整理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仔细确认总价款、已付款、欠付款金额准确无误。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证据链完整且具有说服力。
接下来,面对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张双意律师精准出击。她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清晰地证明了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这一关键的论证,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张双意律师还严密论证了表见代理。她指出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这一论证,成功约束了总包单位,让其无法推卸责任。
另外,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张双意律师明确违法分包与连带责任。她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应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她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使诉求合法完整。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被告XX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XXX元,按年利率3.35%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L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这起案件实现了XX万劳务款全额支持、总包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担责、利息与诉讼费全支持的彻底胜诉。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让劳务班组的血汗钱得以追回。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