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西抚州,某建设公司遭遇了一场棘手的法律纠纷。原告A声称自己为该建设公司承建的两处公共项目提供了防水及维修工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共计数十万元,并且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账户。该建设公司紧急委托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应诉。
魏建明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本科,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他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职务。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魏建明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在一天内就完成了全案证据审查,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识别出原告的五大致命漏洞,果断确定了全驳的应诉策略。在全面阅卷过程中,魏律师发现案涉协议并非与公司直接签订,签字人员非公司员工且无授权;工程发生在项目竣工之后,工程内容为维修而非新建;关键结算单均为复印件无原件;项目早已超过诉讼时效。
为了构建完整的抗辩体系,魏建明律师从合同相对性、证据三性、诉讼时效、工程范围、授权关系五大维度进行了严密的法律逻辑拆解。他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清晰地区分了公司行为与个人行为,从根源上切断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联,否定了公司的责任承担。在证据运用方面,他严格抓住复印件不能单独定案工程内容与中标范围不符竣工后新增工程无追认等关键点,彻底摧毁了原告诉请的依据。
面对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魏建明律师专业应对,通过事实与法律抗辩,成功降低了保全对公司的影响。他还结合建设工程司法实践,运用类案裁判规则,明确了维修工程、挂靠施工、无权代理等裁判规则,增强了法院对其代理意见的采信度。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证据不足、事实无法核实、法律关系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该建设公司无需支付任何款项,实现了零赔付、账户无损失、声誉无损害的最佳结果。
该建设公司对魏建明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评价他专业高效,在短时间内识别案件漏洞,构建了严密的抗辩体系,让公司免受了巨额经济损失。魏建明律师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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