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卢X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一万五千元。”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庞秋萍律师为当事人权益全力以赴的努力。
庞秋萍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经验,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当她接手卢XX涉嫌诈骗及偷越国(边)境案时,初步判断卢XX在诈骗罪方面有可辩护的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庞秋萍律师认为需要证明卢XX客观未实施诈骗、无具体被害人、无财产损失等情况,才能论证其不符合入罪标准。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度颇大。卢XX等人在境外诈骗窝点作案,相关证据获取困难。庞秋萍律师通过与卢XX沟通,了解案件细节,同时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获取卢XX在境外的活动轨迹、通讯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其未实施诈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人有权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卢XX是否构成诈骗罪。公诉方认为卢XX赴老挝金三角诈骗园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出境滞留诈骗窝点超30日,应认定为诈骗罪。庞秋萍律师则从法律条文出发,指出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卢XX实施了诈骗行为,且无具体被害人及财产损失,不符合诈骗罪的入罪标准。
当法院认定卢XX有罪后,庞秋萍律师迅速调整策略。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从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规定,全力主张卢XX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她向法庭提交了卢XX自动投案的证据,证明其构成自首;并分析卢XX在犯罪中的作用,主张其为从犯。最终,法庭采纳了庞秋萍律师的意见,对卢XX诈骗罪减轻处罚,实现了当事人在法定幅度内的最优量刑结果,充分维护了卢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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