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朱XX与侯XX离婚纠纷一案,由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这个案子里,朱XX是原告,侯XX是被告。这起纠纷的核心争议集中在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三大方面。原本,双方在这些问题上分歧很大,矛盾重重。侯XX面临着可能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无法达成自己意愿的糟糕处境,心里十分焦虑,不知道这场离婚官司会走向何方。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侯XX在案件立案后,委托了张志来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当时,侯XX整个人处于极度焦虑的状态,担心自己在离婚官司中权益受损,也忧虑子女的抚养问题。
张志来律师介入后,做了大量工作。他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子女抚养意愿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他与侯XX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其核心诉求,还对案件进行了精细研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志来律师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积极沟通协商,前后沟通了多次,为达成调解付出了很多努力。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志来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核心策略是兼顾子女利益最大化与当事人财产权益。他发现,在离婚纠纷中,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是双方的关键矛盾点。于是,他围绕这两个关键问题,为侯XX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比如,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考虑到子女的成长环境和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分别抚养的方案;在财产分割上,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为侯XX争取合理的补偿款。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曾代理过“王XX离婚纠纷”案件,在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况下,达成一次起诉直接判决离婚的结果;还代理过“岳XX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抚养权归属均有争议的情况下,最终达成调解离婚的结果。
写采纳情况
在这起案件中,张志来律师的调解方案得到了双方的认可。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说明张志来律师的调解方案符合法律规定,也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两名婚生子女分别由原、被告各自抚养,就子女日常居住、抚养费承担及探视权行使达成一致安排;三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车辆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相应财产分割补偿款;四是双方其他争议互不追究。
对比侯XX最初的焦虑和担忧,现在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矛盾,避免了庭审对抗带来的情感与时间损耗,实现了抚养安排、财产分割的双重诉求。这个案子能顺利调解,关键在于张志来律师精准把握了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兼顾了多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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