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东莞,一起多人共同开设赌场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委托人作为涉案被告人之一,被检察机关指控在赌场提供放贷协助行为,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这起案件发生在东莞市,涉及人员众多且分工明确,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对于委托人来说,面临着可能被重判的困境,他迫切希望能有律师为其进行有效的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李晖律师是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服务地区为广东-东莞。他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的刑事案件就有数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受委托后,李晖律师立即展开了工作。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他多次会见委托人。首次会见时,李律师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委托人讲解了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其在讯问中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委托人焦虑的情绪,建立了彼此的信任。
随着案件的推进,李律师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围绕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展开专项辩护,深入分析全案证据,梳理各被告人的具体分工、获利方式及在赌场运营中的实际作用。他制作了详细的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寻找其中的矛盾和逻辑漏洞。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控方证据体系。
在庭审过程中,李晖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了针对性质证和辩论。他充分论证了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同时精准挖掘出委托人自愿认罪、初犯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在庭审中重点阐述。他的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委托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同时认可被告人自愿认罪、初犯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作出了合理的刑罚判决。委托人对李晖律师的专业和负责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他的辩护为自己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