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聚焦建筑工程“背靠背”付款条款争议。刘俊宏律师凭借深厚法学功底,精准梳理证据,反驳相对方抗辩,证实付款条件已成就。法院采纳其意见,为委托人追回工程款等损失,展现了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中的专业价值。
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很多施工方辛苦完成工程,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这不,当事人郑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和村委会因为工程款产生了纠纷。那么,他最后是如何解决问题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案例。
做工程签合同开工后对方钱未到账,可先查看合同中关于款项支付的条款,明确对方是否违约。若对方违约,可通过书面函件催告其履行付款义务;如催告后仍未支付,可考虑发送律师函或采取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施工工程没有单价的合同结算时,若有补充协议,按协议约定结算;无补充协议的,依据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单价后结算;若仍无法确定,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结算;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按规定结算。
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额通常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若合同有明确规定应承担的赔偿数额或计算方法,依此执行。若未约定,可根据发包方实际损失进行理赔,如额外支出费用、预期利润损失等,通过举证证明损失情况来确定赔偿额度。
施工单位倒闭后进行结算,若已完成施工且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按合同支付工程款;若未完成施工,双方需对已完成部分进行核算,根据实际情况结算。若施工单位进入破产程序,工程款作为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工期延误索要补偿,首先要查看合同中关于工期延误及补偿的条款约定,按约定方式索要。若合同无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需收集工期延误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及自身损失的证据,与对方协商补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袁苏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逾4年。专注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56件,尤其擅长合同类、建设工程类案件。他是湖北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专委会成员等,曾成功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租金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