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人能担保的期间按照约定执行。但是,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借款合同中对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保证人能担保的期间应遵循该约定。
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即使债务人有抵押物,债权人也可以追讨欠款。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等方式实现债权。因此,对于有抵押物的欠款,债权人是可以追讨的。
夫妻一方贷款一方担保这事得具体看。要是贷款是为了夫妻一起过日子、一起搞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的,那这债务一般就被看作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俩都得还钱。可要是贷款不是用在这些地方,并且担保的人清楚这情况,那就可能只有贷款的人负责还钱,担保的人按照担保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如果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有约定保证期间,但该约定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当房产抵押给私人债权人后,要是还不上债,就算没过户,抵押也不算数啦。这时候呢,想把房子转卖了还钱几乎不可能,得双方好好坐下来商量商量,互相妥协一下。要是遇到啥大事儿或者困难,借款人只能自己把房子卖了还钱。要是没去办理抵押登记,那抵押协议就没用啦。打官司也只是管借贷的事儿,跟房子没啥关系。像银行这种大金融机构呢,一般就会用法律手段去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把房子公开拍卖。
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第六百八十七条、第六百八十八条和第六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对保证人提起诉讼。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追偿,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连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1.提供当事人的陈述:担保人可以提供自己的陈述,说明借款事实、担保行为以及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2.书证:如果存在其他书面证据,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债务人承认借款的录音录像等,可以作为书证提交。3.证人证言:担保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借款事实和担保行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