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可以连担保人一起起诉吗

最新修订 |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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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连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借钱不还可以连担保人一起起诉吗

一、借钱不还可以连担保人一起起诉

在确保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保证人债务人需共同承担对债务连带责任后,如若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际未予履行或出现预先约定的情况,债权人有权选择邀请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要求保证人在其所允诺的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在此基础上,假如借款人(债务人)无法按照约定归还欠款,作为债权人(出借人)便有权利将担保人一并纳入诉讼程序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钱不还起诉要哪些证据

关于债权纠纷中的起诉需求,所需出示的相关证据信息如下所示:

首先,需提供的信息包括双发的个人身份信息,若涉及到自然人,我们建议提供身份证或者户籍簿等文件进行核实确认。

其次,对于涉及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的情况,您需要提供他们的主体登记资料作为参考。

接下来,为了支持您的起诉主张,您需要准备一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关键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甚至是借据、欠条以及还款承诺书等等。

此外,如果您能提供将借款归还给对方或者每笔还本付息时的付款凭证作为佐证也会更加有力。

最后,关于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您需要充分理解并准备好。

在考虑提起诉讼之前,请务必注意起诉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您必须是与案件存在直接关联利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然后,您需要明确指明被告人的身份;

接着,您需要提出具体而详尽的诉讼请求,并且附上清晰简洁的事实及理由说明。

另外,您的这次诉讼请求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且应该由受诉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关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款项、有价证券的特殊规定如下:

假如您与债务人之间没有任何其他的款项争议,并且支付款令可以顺利送达到债务人手中,那么您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支付令了。

同时,为确保此方法能成功运行,请注意评估下如上列出的所有要素是否都已经得到充分满足。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与我取得联系,我会尽力帮您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借钱不还可以网上起诉吗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网上起诉已然成为一项高效便利的选择。然而,是否采用此种模式需要依据实际情形作出理性评估。依照现行法律法规,一般的网上起诉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即具备明确的被告身份、详细且具体的诉讼请求主张、充分详实的事实与理由阐述,并且必须符合所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范畴。在此基础上,您还应关注如下重要事项:

首先,务必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其次,深入了解并熟悉所在地法院对于网上起诉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最后,务必保证起诉书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若以上各项条件均已满足,您便可通过网络立案平台提交相应的起诉材料。然而,具体的操作步骤仍需参照当地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连同担保人一起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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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可以连担保人一起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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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借条担保人连带怎么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条担保人连带怎么写
借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效呢?
最好的办法是注明:连带保证人某某某;保证期间多少年。
其实,法律规定,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是连带保证人,因此,借条上只要写上保证人是某某某,不写别的,法庭一定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最好明确一个具体保证期间。若未约定,则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中含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推定为2年。
现行法律中规定的保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效有哪几种?
根据《担保法》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分别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责任没有先后之别,只要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履行债务。
借条担保人连带要怎样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担保人连带怎么写
借条
说明:本借条是个人借贷的借款凭证,同时也是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一、资金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基本信息:(注:出借人即资金出借
人、债权人,将约定金额的资金借给借款人(即资金借用人、债务人),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该笔资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担保人即借款人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二、借款信息: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借款人承诺如果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则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逾期壹天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直至偿还全部债务
给出借人止,并自愿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通讯费、误工费及其它手续费等)。
三、担保人确认条款:
担保人确认:担保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本担保是不可撤销的、不可免除的、连带和无限责任的担保责任之担保。本确认条款的效力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特立此据为凭证!
借款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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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效呢?
最好的办法是注明:连带保证人某某某;保证期间多少年。
其实,法律规定,如果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就是连带保证人,因此,借条上只要写上保证人是某某某,不写别的,法庭一定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最好明确一个具体保证期间。若未约定,则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约定中含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推定为2年。
现行法律中规定的保证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借条担保人怎么写才有效有哪几种?
根据《担保法》之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分别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债务人和保证人的责任没有先后之别,只要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在保证期间内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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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不还连妻子一块起诉
可以将借款人的妻子一同起诉。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以下是关于的问题的相关内容丈夫借钱不还连妻子一块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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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担保人会牵连家人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六百八十六条至第六百九十一条之规定,保证合同的主体为保证人与债权人两方,而保证人所应负之责任乃根据该保证合同之具体条款规定所承担。一般而言,保证人仅需对主债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之相关费用负责,若当事人双方未另行商定,则保证人之责任范围将受此限制。若无明确约定,保证人将依照一般保证之方式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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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担保合同(连带责任)
签订协议书各方: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对主债务人————与甲方间已于————年——月——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 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 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
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 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 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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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怎样连带起诉
处理借款未还,依民法典,若第三方与债务人签负担债务协议并告知您,或向您表示愿承担且您未拒绝,您可要求其在范围内连带偿债。债务转让,新债务人可援引原债务人抗辩权。实践中您应保存证据,怀疑有第三方时书面通知并留证,对方抗辩您要做好反驳准备。总之,依事实证据才能成功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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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朋友现在发生经济纠纷,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应该注意什么请问连带担保借贷合同该怎么写?
[律师回复] 连带责任借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甲方向________申请借款,由乙方作为担保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是实。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 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 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 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 转让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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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担保人怎样起诉借钱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第七百条的明确规定,保证人在自愿承担且肩负起担保责任之后,除非在当事双方之间存在着其他的特别约定,否则,他们可以依照法定的程序,在他们已经承担并归还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之内,向债务人进行合法的追偿,并且同时拥有与债权人相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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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贷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借贷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股东,是指履行出资义务,享受股东权利的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
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1
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1
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1
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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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借帐户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出借帐户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对于企业间借贷,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有关其合法性的法律或行政法规方面的依据,只是根据国家有关的金融规章或政策或者有关司法解释所作的一种判断,司法实践一般认定其为无效。最近,笔者办理的一起企业间的借贷纠纷案,出现了一个新问题,第三方为企业借贷双方提供帐户,那么出借帐户的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案件的背景是原告东方公司为帮助被告西方公司解决在筹建初期的资金短缺问题,与其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同时被告要求原告将全部款项用电汇方式汇入南方公司的帐户,并提供了南方公司的帐户名、帐号。原告依照约定向南方公司的帐户上汇款50万元,待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西方公司并未偿还该笔借款。故,原告诉至,请求被告还款,南方公司一并承担连带责任。争议焦点:现本案中,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无可厚非,争议的焦点在于出借帐户的南方公司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东方公司作为一般的企业法人以出借人身份与西方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向其提供借贷资金,属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关于“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规定,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无效。南方公司应被告的要求为其借款提供了公司帐户,但没有实际使用该借款,原告要求南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笔者观点:在借款协议签订时,西方公司尚未正式成立,还没有企业专用银行帐户,于是借用南方公司的银行帐户,告知东方公司将该笔借款汇入南方公司帐户。东方公司按西方公司要求将款汇入南方公司帐户。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列为共同诉讼人,意味着出借银行帐户方要为自己的出借行为与借用人一同承担连带责任。企业的银行帐户是用以经营性资金存入、转出专门设立的,并不是用来出借给其它企业转帐用的。另,对于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认定其无效。南方公司在该笔借款中扮演的角色,无疑对出借方与借用方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理应对合同无效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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