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姑姑是清洁公司的工人,每天都是由公司委派到其他公司打扫卫生,前两天姑姑不小心从派遣的单位的楼梯摔下骨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请问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

帮助10人 3w浏览 匿名 2020-07-08 双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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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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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全文
    14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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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鉴此,相关法律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全文
    11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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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是劳务派遣工受了工伤,劳务派遣工的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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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谁负责?
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已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从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来承担,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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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属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异之后,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而言,理应由他们的母亲来直接照顾和抚养;
而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来说,倘若他们的父母无法就抚养权问题达成共识的话,那么这个问题便需要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以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最终裁决与判定。
当子女年长到八至十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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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涵盖了以下几类收入范畴:
首先,工资、薪金所得,这主要指个人在担任某种职务或被雇佣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与就业相关的各项所得;
其次,劳务报酬所得,这种类型是针对个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所产生的所得;
再者,稿酬所得,这是指个人由于其作品通过图书、报纸杂志等媒介进行出版和发表而获取的相应收益;
此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各类特许权的使用权所产生的所得;
然而,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并不包含在稿酬所得之内;
最后,经营所得也是其中之一;
另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是指个人持有债权、股票等资产时所产生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
财产租赁所得,这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财产转让所得,这是指个人出售有价证券、股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最后,偶然所得,这是指个人因参加抽奖、彩票中奖、赌博赢钱等活动而产生的意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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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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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谁负责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若行人故意对机动车辆进行冲撞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则该事故应由导致此次事件的行为人即行人自行负责。
另一方面,如果机动车由于交通事故而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此类情况下,这可视之为机动车与其所碰撞的物体(如行人)之间产生的事故,因此,不论该类事故的损失原因是否源于行人的故意碰撞机动车辆,机动车一方均无需承担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位级别依照如下准则进行设定:
首先,就中央政府机构来说,包括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在内的各级政府均设有一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然后,针对副省级城市的机关部门,同样设置了一级巡视员及以下级别的职位,而这些城市的区级领导班子则可设置一级和二级巡视员的职位。
接下来,对于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一级巡视员的职位,而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级机关则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最后,对于县(市、区、旗)级领导班子,他们可以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以及三级调研员的职位,同时,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也可以设置二级调研员及其以下级别的职位。
法律依据: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十条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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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处理办法
劳务派遣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此时一般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此时劳务派遣工可以根据实际的伤残情况,要求派遣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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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人员收钱不办事算诈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收到款项却未能如约履行承诺这一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首先,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通过虚假陈述或刻意掩盖事实真相的方式,且在收款后并未将款项归还,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认定为诈骗罪;
其次,若行为人在收取款项时,并无任何虚假陈述或掩盖事实真相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构成犯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从而获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
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客体要件,即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有部分犯罪活动尽管也采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某种非法经济利益,但由于这些行为并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造成实质性损害,
因此,不能被视为诈骗罪;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层面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欺诈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本罪的实施者;
最后,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明确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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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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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女公务员满50岁退休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务员应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1、通常状况下,男性公务员须年满60周岁,女性公务员则需年满50周岁,并且其连续工作年限要满10年以上;
2、针对那些在繁重体力劳动岗位上或者因为自身原因导致失去劳动能力的男性公务员来说,他们需要满足55周岁的年龄要求,而女性公务员则需满足45周岁且具备连续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条件;
3、若男性公务员年龄已经达到50周岁,女性公务员年龄达到45周岁,并且连续工作年限也已超过10年,此时如果有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该公务员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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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标准
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在本企业是清楚的,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本企业来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不在本企业而在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由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承担。外派劳务人员伤残或死亡属于外国有关方面造成的,外派单位应积极索赔,不应为外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外方付给赔偿金,原则上应当归当事人或其家属所有,但单位已垫付的诉讼费(包括索赔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治疗期间工资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应从国外赔偿金中扣还,扣还后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比国内工伤者所享受的待遇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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