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归属应该如何确定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0-09-08 西双版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首先,这条规定确定了一个一般规则:在多数情况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是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具有相对性。我国是公有制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后,就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根据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合法建造房屋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
    其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所有作为通常情况,仍然存在这样的例外:在现在的城市房地产建设中,一部分市政公共设施,是通过开发商和有关部门约定,由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开发中配套建设,但是所有权归国家。这部分设施,其性质属于市政公用,其归属就应当按照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的事先约定来确定,而不是当然地归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后续通过房地产交易成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人也应当尊重这种权属划分。 另外还应当注意,这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是合法建造产生的。对于非法占地、违规搭建的违法行为,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都明确规定了制裁措施,这种违章建筑是要被没收和的,不会产生合法的所有权。
    全文
    12 2020-09-0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1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归属应该如何确定
一键咨询
  • 141****3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5****7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5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0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8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5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0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怒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8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0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0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5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苏州181****76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916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8****370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高空建筑附属坠物责任建筑方有吗
相关的法律有规定,对于从建筑物上扔物体或从建筑物上掉下来的物体对他人造成损害,很难认定侵权人的,除非能证明不是侵权人,可能是造成损害的人应当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不能确定侵权人,则涉及的高层建筑的所有住户都有受到伤害的可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洗钱属于什么刑事案件
[律师回复] 解析:
洗钱的本质其实是涉及到诈骗犯罪的刑事案件。在金融领域内,洗钱被视为一种专业用语,用以形容一种非法所得得以合法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依赖于将违法所得及由此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复杂手段进行隐匿、伪装其原始来源以及最终的性质,从而使得这些收益在表面上看起来合乎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洗钱罪是指对明知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所产生的收益,为了掩盖、隐藏其原始来源和性质,而采取了以下任何一种行为的,都应当予以没收,同时对实施上述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业主可以采取何种形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予以管理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业主可以采取何种形式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予以管理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抵押贷款申请过程中,农村自有住房是允许作为抵押物使用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具备作为抵押物的资格,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自建的房屋才能够用于抵押。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以及自留山等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不能成为抵押品。
另外,以下这些财产也无法进行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3)以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而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所拥有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及其他公益设施;
(4)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清晰或存在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民法典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有什么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后期可以退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行政类
定金不退属于诈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接受定金之后拒绝退还定金的情况下,通常并不构成诈骗犯罪。具体而言,1、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本应依照约定返还定金,而未履行此项义务,那么不退还定金便可视为一种违约行为,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考虑通过平等协商、寻求仲裁机构裁决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等途径予以解决。
至于诈骗罪,其内涵在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地附近高空坠物违法吗?
建筑工地附近高空坠物是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上明确规定对于高空坠物造成损失的,属于侵权情况,需要向受害人赔偿的,另外也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高空坠物还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建筑物都属于违建房的范围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哪些建筑物都属于违建房的范围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物业贴墙体脱落砸车自负有法律依据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小区墙壁剥落导致车辆遭受损坏一事,通常情况下应由物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由于管理疏忽而未履行妥善的安全保障义务,这被认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作为物业公司,他们有责任对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停车服务正是物业服务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发现小区墙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对公共利益以及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构成威胁时,物业公司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维修保养措施,以确保社区环境的安全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