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怎么判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麻烦具体说一下。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09-13 湖北孝感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依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假如受让方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假如受让方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按该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可以由出让方与原土地使用权人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再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期望能帮到您哦。
    全文
    14 2020-09-1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怎么判断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麻烦具体说一下。
一键咨询
  • 132****8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0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6****38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2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7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7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4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3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6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3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恩施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4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3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0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8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襄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十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宜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8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荆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天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孝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仙桃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潜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武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冈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黄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鄂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34****513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744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50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注销公司麻烦吗
注销公司流程复杂手续繁琐,至于麻不麻烦要看个人。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最好选择日报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公司注销麻烦吗
不麻烦,到办证服务大厅,带好资料直接办理就可以了。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解散公司麻烦吗
公司解散程序: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3、注销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强制签署自愿离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强迫员工签署所谓的“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实际上是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若非因员工自身因素导致解雇,而由公司擅自做出决定的话,必须向该员工作出相应的经济补偿,以示对其权益的保护;
倘若员工对此表示反对或拒绝,即构成非法解约,企业在此情况下更须追加双倍补偿金。
因此,任何让员工违心写下辞职申请之类的强迫性行径,无疑都构成了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0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帮信服完刑卡里还有钱可以使用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帮信罪出狱后银行卡能否继续使用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能使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帮信罪的原因,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的一些权限可能会受限。
其次,关于帮信罪出狱后银行卡内的资金是否可以正常取出,答案也是毋庸置疑的——可以取出。
即便是已经受到了相关部门的警告与惩罚,对储户来说也不会造成额外的不良后果。
当然,对于储户而言,若其银行卡内存款来源于其合法经营所得,那么这些款项的取出必然是毫无疑问的;
然而,如果卡内存款来自于储户违法所得或者涉及到犯罪活动,那这些非法财物必将会被有关部门依法追缴、扣押甚至没收。
最后,即使涉及刑事犯罪或者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只要罪犯被宣告无罪并得到完全释放,那么他们从银行卡中支取现金的权力仍然要不折不扣地保留下来,不受任何影响。
存款人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属于典型的民事行为,与之前所遭受的刑事处罚并无直接关联。
只要银行账户内的资金未被法院依法冻结或者强制执行,存款人对这些资金享有完全的支配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注册公司麻烦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注册公司麻烦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无证房屋预售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商品房销售时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展开交易活动。
若开发商未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便擅自进行预售活动,则此等行为即为非法,与购房者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协议当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如在此诉讼提起之前已取得合法有效的预售许可证,那么该商品房预售协议将被视为有效。
为了避免潜在纠纷及保障双方利益,开发商如尚未获取预售许可证,应尽快办理以获得该项资格。
敲黑板!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商品房预售都是不被允许的。
关于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法律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开发商必须已向政府缴纳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其次,开发商还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施工许可证;
最后,按照所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必须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3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注册公司麻烦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注册公司麻烦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后被征收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必须明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如下所示:
首先,需向相关部门递交土地使用申请,同时草拟实施征收土地的详尽计划;
经过同级人民政府的严格审核之后,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公示;
接下来,依据已经确定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具体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征地补偿与安置方案,并再次进行公示;
在上述步骤完成之后,需要切实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所需的资金;
最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土地交付给相应的使用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爸给了我一块地不是村里的使用权归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广大的农民群众集体所有。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依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之外的农村与城市郊区的土地,都应归属为农民群众集体所有;
而宅基地及自留地、自留山等各类土地资源,同样应该全部划入农民群众集体所有之列。
此外,国有土地以及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规范,依法合理地划分给各个单位或个人进行使用。
对于这些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来说,他们负有保护、管理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责任。
最后,关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事宜,应当严格遵循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