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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土地性质和房产证可以改为出让不?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09-26 山西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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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划拨还是转让与能否办理土地使用证没有关系。要办理新的土地证,必须要有原土地证为依据。如果二手房是有土地证的,土地的性质是划拨,在办理土地证过户时,需要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这是买方支付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则无法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合同规定契税按相关法律支付,就是按国家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税负,买方承担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卖方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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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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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划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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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信用卡不让分期可以协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未偿还的信用卡债务若无力承受,您可尝试同发卡机构沟通进行分期付款处理。
然而,若信用卡尚未出现逾期现象,除取现及实施最小还款责任之外,均不会产生利息负担。
若是无息状况,发卡机构通常难以接受协商还款建议,且因未出现逾期情况,银行亦无法准确评估您的偿债能力。
在此提醒各位,如您的信用卡未出现逾期现象,则无法向发卡机构申请协商停息分期付款,原因在于信用卡在未逾期的情况下享有免息期,只要持卡人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期足额偿还欠款即可享受此项优惠。
若持卡人在还款日前已预见到自身无法全额还款,此时可在信用卡账单生成之后办理分期还款手续。
信用卡业界普遍支持分期还款方式,这有助于缓解持卡人的还款压力,但需额外承担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偿还最小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履行该义务,即被视为按时还款,但需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费用。
即便在信用卡逾期之后,申请停息挂账仍存在不确定性,因为停息将直接影响银行的利息收益,因此并非所有逾期用户都具备申请协商停息分期的资格。
通常情况下,仅当欠款人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款项时,才有可能与银行达成个性化的分期还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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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以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国家公职人员能否参与分配征地补偿款之问题,须审视其是否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补偿费用应归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此基础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村民会议、村民小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民主决议,可依此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已到账的土地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联合体双方都必须具备资质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投标准则之规定,联合体在参与投标过程中,任何一方都不得缺乏必要的资质要求。
如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应满足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具体规定的,联合体中的每一成员都必须符合这一规定,以确保其满足所有前置条件下的投标资格要求。
在特定情况下,当联合体是由具有相同专业领域的若干实体构成时,将以其中资质级别较低的实体作为衡量基准,来确定整个联合体在此次投标中所能获得的资质等级。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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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区别
划拔和出让土地的区别在于:1、性质不同。2、取得方式不同。3、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5、房屋类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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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划痕保险拒赔怎么处理流程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保险公司拒赔事项,主要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依据保险条款申请理赔时,若保险公司未予以赔偿的情况下,投保人便需根据相应的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行动。
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投保人应深入理解保险合同内容,明确自身所享有的权益与承担的义务,同时也需熟知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及其赔偿标准;
其次,投保人需依照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期限与方式,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再次,保险公司将对投保人所提交的理赔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并对保险事故进行准确认定,同时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最后,保险公司会将审查结果通知投保人,如若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则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反之,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那么投保人就必须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
此外,投保人还可选择通过保险公司的申诉途径进行投诉,请求保险公司重新审视或修改原先的决定。
倘若投保人坚信自己依法享有赔偿权益,亦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给付保险金。投保人对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诉,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标准等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遵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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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没有实缴以什么价格转让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在尚未完全实缴的情况下,其转让价格之设定可以通过如下几种途径来实现:
首先是由当事各方自由商议达成共识,将该价格作为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这种方法常被人们称为“协商定价法”;
其次是参考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记录中的股东出资额,以此作为股权转让的基准价格,这一方法被称为“出资额定价法”;
再者,也可参照公司的净资产总额,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股权的转让价格,此种方法被称为“净资产定价法”;
此外,还可以借助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所提供的数据,以这些数据为依据来计算出股权的转让价格,这种方法则被称为“评估定价法”;
最后,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或品牌价值等特殊背景,股权的转让价格甚至可能会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这种情况被称为“溢价转让”。
然而,若公司本身并无特别之处,那么其股权的转让价格就有可能按照市场行情或者略低于市场行情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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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划拨的房子土地出让金谁出?
土地划拨的房子土地出让金一般由卖方缴纳,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税费,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土地使用权情况来进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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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怎样变更成出让土地?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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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不让探视还给抚养费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我们无法将不让对方探望子女和拒绝履行抚养责任两者进行等同视之。
探望权作为一种法定权益,而支付抚养费则是法定义务,这两个概念均受到法律保护。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若对方行使探望权可能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时,有权予以终止;
但当终止原因消除之后,仍可恢复探望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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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不知负债多少甲方是否有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转让乃是股东行使股权过程中常见且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享有通过法定程序转让其全额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的财务状况无关,应由公司基于其自身资产独立承担相应责任,而所有的股东仅需以其出资额度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若股权转让事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的确发生,并且实际债权人对股权提出追索,此类责任或风险理应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亦应由股份转让协议事先约定。
因此,关于债务承担的问题,应被纳入风险负担条款之中加以明确约定。
针对出让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未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披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情况,这无疑属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同时也违背了出让方就公司债务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义务。
一旦出现债务追索的情形,将会对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利益以及预期收益产生严重影响。
在此种情况下,股权的受让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土地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土地权益纠纷请律师协助进行法律诉讼,具体费用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评估。
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如仅为对所有权或使用权产生的争议,律师服务费用通常为每宗案件人民币3,000元,可在此基础上向上浮动50%或向下调整,而不受任何限制。
然而,若涉及到土地转让等合同纠纷,即牵扯到财产关系时,则应按照争议标的金额的比例,在规定的收费范围内,以分段方式按比例累计计算收费。
具体标准如下: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含)以内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500元,每宗案件的律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500元;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含)之间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2%-5%的比例收取;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含)之间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1.7%-3.5%的比例收取;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1.4%-2.8%的比例收取;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含)之间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0.7%-1.5%的比例收取;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之间的案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0.4%-0.8%的比例收取;
对于诉讼标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案件,最高收费比例不得超过0.4%,最终律师服务费用将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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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划拨转出让的需要缴纳契税吗?
土地性质划拨转出让的需要缴纳契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土地性质划拨与出让的税费是不同的,涉及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交纳契税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咨询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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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下水管漏水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地下排水管道出现渗漏情况的处理,我们需要根据漏水成因来界定责任归属方。
若情况系由于管道陈旧老化引发,那么应由物业服务人员承担起修复工作。
若是由于建筑质量存在问题所致,那么就需要由房屋建造和施工单位承受维修或者赔偿之责;
另外,倘若渗漏与其他人居装修施工行为有关,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则应由侵权者承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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