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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保全股东的财产吗

帮助5人 3.6w浏览 匿名 2020-09-27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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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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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贷债权人可以保全股东的财产吗问题解答如下, 申请财产保全有两种方式,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人民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可以驳回申请。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前有权申请人民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驳回申请人在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全文
    14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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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其股东股权被保全怎么办?
公司欠债其股东股权被保全的,是不能执行相关赔偿责任的,应当自保全措施解除后,根据实际的债务责任来进行赔偿处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股权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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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参加股东会人员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司定期举行股东大会,所有的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均应按时出席该次会议;
同样地,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须列席该等重要场合。
对于出席此次会议的各位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及会议主持人,都必须在会议记录上亲笔签字,以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
此外,会议记录还需与现场出席的股东的签名册、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投票以及其他形式的表决结果的有效资料一同妥善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企业增加股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各类公司中,为了增强企业实力和拓展业务领域,引入新股东无疑是一种有效途径。
以下为两种常见的公司股东增资方法:
首先,对于持有限责任公司属性的公司而言,如需新增股东,可考虑通过投资的方式进行。
此外,公司现有股东亦可选择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予第三方,待获得其余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赞成票后,便可成功实现股东的扩充。
其次,对于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公司来说,若欲吸纳新股东,则可考虑采用向第三方出售股票的策略。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通常以股票形式存在,因此,当第三方持有该公司的股票时,便自然而然地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及其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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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可以用于支付股东借款吗?
贷款是可以用于支付股东贷款的,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涉及到违规的贷款则是不可用的。股东借款狭义上是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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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员工集资款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集资款项无法偿还的处理办法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假如出现企业因经济困境而无法偿债的情况,就必须启动破产程序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在此过程中,如果企业拒绝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它将会面临法律追责风险。
一旦法院作出了生效判决,债权人便可据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和冻结被执行人资产等措施;
其次,若涉及到非法集资行为,债权人也有权利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至于企业清算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自行清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普通清算,这是由公司自主组织的清算活动。
这种清算方式既适用于公司自愿解散的情况,同时也适用于强制解散的情况;
第二类是指定清算,也被称作特别清算,这是指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并得到法院批准后,由法院指定专门的清算人员进行清算工作。
这种清算方式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只要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组织清算,任何债权人皆有权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法院指定清算人员进行清算;
最后一类则是破产清算,这是指当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破产条件时,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的清算工作。
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会指定破产管理人,正式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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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否可做借贷纠纷第三人
可以,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借贷纠纷中的第三人,在借贷纠纷中,第三人是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的,而且跟借贷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第三人可以参与到借贷纠纷的诉讼活动中。即便是公司和其他民事主体发生了借贷纠纷,股东也可以成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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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之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方面,我国法律法规做出了如下详尽明确的规定:
首先,必须对受害者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进行全面赔偿;
其次,若犯罪行为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应承担起为他们治疗与康复所需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并支付由于其工作受到影响导致的收入减损部分;
最后,如果受害者因此次事故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身体机能,还需赔偿其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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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决议是否需要全体股东?
股东会的决议并不是需要全体股东进行签字的。通常涉及到一些和经济有关的重大决议需要通过的股东人数是在全体股东的2/3以上,如果是涉及到一些不是很严重的问题,通常过半数的人股东表决通过以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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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故意伤害怎么民事诉讼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对故意伤害罪时,控诉的途径包括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的请求,同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然而,若涉及到需要按照刑事公诉案件的过程来处理,那么当事人
首先需向公安机关报案,待公安机关展开立案调查之后,将相关材料移交给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
最后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审判和裁决。
在刑事公诉案件的处理流程中,
首先要做的是报案,接着公安机关会展开立案侦查,随后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最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对于符合自诉条件的情况,可以选择按照刑事自诉案件的程序进行,即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加害方的刑事责任。
此外,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按照其管辖范围内的权限,立即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犯罪情节更为严重,如导致受害者重伤,则可能被判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且造成严重残疾的,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当然,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还需遵循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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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没签贷款合同可以全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全额支付款项后进行购置车辆时,必须签署一份涵盖所有条款和细则的购车合同。
通常情况下,此种合同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签署购车合同的主要目的在于确立购买者及出售方之间的明确约定,以便于维护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
依法签署的购车合同将受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有效保护。
如若出现争议,可依照事先商定的合同条款加以解决。
那么,在入职新公司时是否也需要签订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不同,入职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能有所差异。
然而,一般来说,新员工在正式加入公司之前,需先经历一段试用期,待通过考核之后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则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即已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便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侵财类警情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侵犯财产类案件涵盖了诸如抢劫、诈骗以及盗窃等类型的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的核心特征便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
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财产犯罪”这一概念。
它被归类于犯罪分类之中,其定义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公共或私人财产,甚至故意损毁这些财产的行为。
在刑法领域中,这种行为被称为侵犯财产罪,也有学者将其简单地称之为财产罪。
此类犯罪的主要目标是公私财产,旨在侵犯财产所有者的所有权。
其次,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盗窃罪的构成要素。
第一,该罪行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第二,从客观层面来看,该罪行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从主体角度来看,该罪行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便可构成此罪;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该罪行的主观心态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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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本人欠债不还的情况下法院当然可以执行股东的股权,不过要执行股东的股权的话,人民法院肯定是必须要通知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收到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后,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采取相关的强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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