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门诊慢性病待遇仅限正常参保的常州职工医保可以办理。可办理门诊慢性病药费补助的疾病有:
1.高血压(2-3期)
2.糖尿病
3.恶性肿瘤
4.慢性活动性肝炎(中,重度)
5.帕金森综合症
6.系统性红斑狼疮。请携带
1.所有病史,
2.社保卡,
3.身份证(高血压,糖尿病申请补助尚需携带家庭医生签约证明材料)至社保中心B区窗口进行初审。(慢性肝炎待遇申请的全部过程均委托第三人民医院办理)。获得门诊慢性病待遇后将会有一定的年度门诊统筹额度,在开通慢性病服务的定点机构配药(必须在“门诊慢性病”专门的目录内)统筹会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