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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10-29 广西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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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的一般担保,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主要有代位权与撤销权。其中代位权是针对债务人消极不行使自己债权的行为,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积极侵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行为。两者或者为了实现债务人的财产权利,或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结合《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中虽然没有明确债权人的债权是否到期,但是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在主张代位权时,要求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且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从此规定来看,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1、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故又称废罢诉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因此撤销权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不同,保全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经生效的法律关系。此种撤销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其效力扩及到了第三人,而且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债务人清偿债权的清偿能力。而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并没有扩及到第三人,其目的也是为了消除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的瑕疵。
    2、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其中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有:(1)放弃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其中第(3)种处分行为不但要求有客观上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事实,还要求有受让人知道的主观要件。当债务人的处分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合同法》对撤销权的行使规定有期限限制。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上述规定中的“5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4、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一旦人民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则是双方返还,即受益人应当返还从债务人获得的财产。因此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
    5、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撤销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撤销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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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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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主要内容有哪些,最新担保法全文
《担保法》已经废止,担保相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物权编中第四分编的规定执行。其中对抵押、质押权、留置权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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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2024年新刑法规定16岁是完全行为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6岁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关于16岁是否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依据具体情境进行深入剖析和评估。
一方面,如果我们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解读这个问题,便会发现,16岁并非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
法律明确指出,年龄在18周岁及其以上且其心理状态正常的市民被认定为成年人,这些人将拥有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参与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因此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一方面,若按照更宽泛的标准来看待这个问题,那么16岁也可能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是因为,对于年满16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精神状况正常的市民来说,只要他们的主要生活来源是通过自身劳动所得,就可以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然而,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水平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其他民事活动则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执行,或在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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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哪些主要内容
1、经营者纯粹的不作为,没有营造好一个很安全的消费环境,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如挖掘水沟,应加盖或采取必要措施。2、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本身或硬件设备不安全导致客户受害,负有防范危险发生的义务。如在家举办酒会,应防止老树砸伤宾客。餐馆楼梯未全部修好,应设告示牌或者切断通往楼梯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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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男方婚前全款买女方名下房屋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男性全额付款购房并于婚前添加女方姓名的情况中,通常视为具有法律效力。
在此种情形下,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添加配偶姓名的程序,可被视为行为人对于自身财产的合法处置,即赠予给配偶,从而使之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女方有权依法获取该房产的所有权份额,此举具备充分的法律效力。
然而,当涉及到男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在离婚后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时,应遵循如下标准:
首先,若男方在婚前以个人资金购买了房产,且未作任何特别约定,则该房产应归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纳入双方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其次,倘若男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在产权登记上同时列明了双方的姓名,那么这实际上是对女方的一种赠予行为,在此情况下,该房产便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需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其具体的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具体是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首先,发布并贯彻落实与履行自身职责相关的各种命令及规章制度;
其次,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宏观调控支持;
第三,发行具有权威性的人民币,并对人民币在国内市场中的流通进行严格监管;
第四,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正常运作;
第五,实施外汇管制,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严密监控;
第六,对黄金市场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第七,负责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以及黄金储备;
第八,负责管理国家金库;
第九,确保支付、清算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指导、部署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并对反洗钱资金进行有效监测;
第十一,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工作;
第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积极参与各类国际金融活动;
最后,根据国务院的明确规定,履行其他各项职责。
法律依据:
《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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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
1、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2、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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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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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全包括哪些内容?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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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被传唤后主动到案,算不算自首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传唤并不属于自首的范畴。
然而,如果嫌疑人能够在传唤或逮捕后,如实坦白其所犯下的罪行,那么其行为将被视为从轻处理的一种依据;
而当其如实供述罪行的行为,有效地阻止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时,则有可能获得减轻刑罚的机会。
犯罪之后能够主动向警方自首并且诚恳地交待自己全部罪行的人,才符合自首的定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这些自首者,法院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尤其对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的自首者,甚至有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
此外,对于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而言,如果他们能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自己的其他罪行,也会被认定为自首。
即使这些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满足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关于自首的条件,但只要他们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样可以得到从轻处理的待遇;
若因他们的如实供述,成功避免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发生,那么他们还有可能获得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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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主要有哪些内容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而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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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电动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遭遇电动车撞击事故时,若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您有权主张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等在内的所有用于治疗和恢复所必需的合理费用,同时还应包括因为工作停滞而导致的收入减少。
在此需要明确,任何对他人人身构成伤害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而言,这些责任主要包括治疗和康复所需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合理必要费用,以及因工作停滞而产生的收入减少金额。
关于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计算方式,展现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如果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财物上的损失,则应按照侵权者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侵权者因此获得的实际收益进行赔偿;
其次,若无法准确区分受害者的损失及侵权者的获益,双方协商赔偿额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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