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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别与联系

帮助5人 5w浏览 匿名 2021-03-03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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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区别  
    1、三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均为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的身体健康。  
    2、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三者均为一般主体,但刑事责任年龄的要求不同,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而贩卖毒品罪则为14周岁。  
    3、主观方面,三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贩卖、运输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或为了扩散毒品而将毒品进行运输。而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既可能是为了吸食、治病,在不能证明具有贩卖、运输等其他毒品犯罪的故意内容的情形下,认定为非法持有。  
    3、客观方面,所谓持有,是指行为人对毒品事实上的支配和管领,同时,持有是一种持续行为,时间的长短不影响持有的成立,只作为量刑的情节考虑,但如果时间过短,不足以说明行为人事实上支配和管领毒品时,则不能认定是持有。而贩卖、运输毒品罪客观方面除了这一特征外,还必须有贩卖或为了贩卖而购进、运输毒品的行为特征,这也是三罪的重要区别。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有数量规范,即非法持有的毒品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数量才构成犯罪,而贩卖、运输毒品罪均无数量规范,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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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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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联系是怎样的?
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主体、犯罪主观和犯罪客体都是相同的。犯罪主体都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都是故意犯罪的,犯罪客体都是侵犯人民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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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仿冒产品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在其产出的产品中实施掺杂或掺假的企业,我们将强行命令他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
此外,被检测出存在以假乱真的行为并且其产品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我们将对其生产和销售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包括没收所有违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同时处以违法生产和销售产品价值的50%至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企业存在违法所得,我们也会依法予以没收。
情节特别严重者,我们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于那些故意伪造产品产地、冒用他人工厂名称和地址以及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企业,我们将采取同样的措施,即要求其立即纠正错误,并没收所有违法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同时,我们还将处以违法生产和销售产品价值等值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企业存在违法所得,我们也会依法予以没收。
情节特别严重者,我们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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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差异
非法持有毒品与贩卖毒品罪的区分如下: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购买的目的是出于贩卖,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为了贩卖而去购买,则构成贩卖毒品罪。如查行为人是为了吸食需要,非法购买较大量毒品或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买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数量较大的,也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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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商品房转让税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对于买受方,需支付以下税费:
1、交易所服务费用,依照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进行征收;
2、契约税,对于在19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产,按照交易金额的六个百分比进行征收;
若在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8月1日期间购买,则按照交易金额的三个百分比进行征收;
而自1999年8月1日起购买的房产,则按照交易金额的十五个百分比进行征收(此项由我司代为征收);
3、书证费用,每份证书收取十元人民币;
4、验证费用,每一百平米收取十元人民币,每增加一百平米,则额外增加五元人民币;
5、印花税,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进行征收。
(二)对于出让方,需缴纳以下税费:
1、个人所得税,对于已满五年且为唯一住房的房产,按照申报价格的百分之一进行征收;
若未满五年,则按照申报价格与房屋原始价值的二十个百分比进行征收;
2、营业税,对于已满五年的房产,普通住宅无需缴纳营业税,非普通住宅则需要按照差额的百分之五点六进行征收;
若未满五年,则需要按照全额的百分之五点六进行征收;
3、交易所服务费用,按照成交价格的百分之零点五进行收取。
特别提示:
如申报成交价格低于市场价格,将以评估价格作为计价依据来计算税费。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债权让与通知如何通知债务人
[律师回复] 解析:
通知债务方的具体方式则主要包括口头告知以及书面催告,而在某些特定环境下,我们也可以采用公告形式来向债务方通告相关事宜。
当债权人决定将其债权进行转移时,他们有责任通知到相关的债务方。
在此过程中,应该由债权人亲自完成,或是由债权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且债权转让的信息必须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实际执行转让行为之前,告知给债务方知晓。
关于债权转让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所要转让的债权必须是真实存在并且合法有效的;
其次,该债权具有可被转移的属性;
再次,债权转让所涉及的第三方必须和债权人或者债务方就债权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愿;
最后,债权的转移需要通知到债务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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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有哪些不同
1、主观方面不同。贩卖毒品的目的明确,即将毒品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非法持有毒品的动机、目的却多种多样,没有限定。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仓优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其持有行为对毒品控制或支配状态是独 立存在的,而不是贩卖的前提条件或后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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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联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性质和设立基础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前者具有保障性的特性,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而非追求盈利;
后者则属于经营性质,主要以追求经济效益作为业务宗旨。
再者,社会保险的构建立足于劳动关系之上,只要员工与其雇主之间形成了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即有责任按照相关法规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然而,商业保险的投保行为则属于自愿性质,双方需通过签订契约合同来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在管理体制方面,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而商业保险则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此外,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针对劳动者群体,其覆盖范围由法律明确规定,且受到一定的资格条件限制;
相较之下,商业保险的投保对象则更为广泛,涵盖了所有自然人,投保人通常没有任何限制,只需自愿投保并遵守合同条款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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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有哪些不同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有哪些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共同犯罪怎么认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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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预售商品房合同注销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房屋买卖合同经备案确认后,若房屋所有者希望申请予以注销及变更,开发商应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需填写申请表格。
凡欲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事项,均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该表格由买受方填写,内容包括注销与变更之详细原因,并需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申请表格填写务必详尽无遗,不得出现任何空白或遗漏之处。
同时,在单位留存买卖合同并进行盖章操作时,务必要注明存档数量。
如涉及注销与变更登记备案之合同已办理过抵押登记事宜,则需先行撤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之合同需附上已撤销抵押单据的正本及其复印件。
此外,注销登记备案时还需携带所有相关合同文件,合同中需包含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条款,否则将无法顺利完成办理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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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持股份的法律风险具体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代持股份所蕴含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可能面临股东身份无法得到法律承认的问题;
其次是名义股东可能需要为相关损失或赔偿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如下:
1.股权代持协议的有效性可能遭到质疑:
即使股权代持协议能够有力地证实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间确实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然而,当股权代持协议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时,仍可能导致该协议被视为无效。
2.股东身份可能得不到法律认可:
股权代持关系应以委托关系为基础,而委托关系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愿,签署委托合同或代持股协议。
对于未签署书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已有事实上的行为表现的情况,同样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认定存在委托代持股关系,并据此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股权可能被擅自处置:
当显名股东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其债权人有权依据工商登记中的股权归属信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股权进行强制执行的申请。
4.名义股东可能面临风险:
如果缺乏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股权代持关系的存在,那么在实际出资人未能积极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名义股东将可能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发起人须符合法定人数;
(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股份发行以及筹办事项均需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需制定公司章程,若采取募集方式设立,则需经过创立大会批准;
(五)公司应有正式名称,同时还需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公司必须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侵占与诈骗有什么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两者之间的重要区分在于财物交付的原因。
在诈骗类型的罪行中,受害人和行为人行使人的财物属于自愿范畴内,即行为人通过对受害人进行虚假宣传或隐瞒事实真实情况来获得受害人对自己财物的处置权和这种虚假行为所带来的后果。
然而,侵占罪的特征在于受害人是出于对行为人的委托、信赖或其他自愿性原因才把财物交给行为人支配,而非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行为。
其次,两类犯罪所涉及的危害行为也有所不同。
诈骗罪通常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来获取财物;
而侵占罪则主要表现为非法占有并拒绝归还。
此外,财物交付与犯意产生的时间关系也是二者的显著差异。
在诈骗罪中,受害人将财物交给行为人的时间点往往是在行为人产生犯意之后;
而在侵占罪中,犯意的产生往往早于财物交付的时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贩卖加油卡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事实上,通过倒买倒卖加油卡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它可能会涉及到非法经营这一刑事罪名。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获得相应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商品或者其他受到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活动,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定为非法经营罪。
对于此类案件,法院通常会依据其具体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被告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会要求其支付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
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要支付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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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是什么不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是什么不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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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立功与重大立功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行为的性质、案情的复杂性、犯罪活动的规模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地位等方面。
2、它们之间区别的重要性在于,对于犯罪分子所获得的宽大处理程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1)在一般立功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待遇;
而在重大立功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则可能被给予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优待。
(2)若犯罪分子在自首之后又展现出重大立功的表现,那么他们将有望获得更为宽松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免于刑事责任。
然而,即使犯罪分子在自首之后仅有一般立功的表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仍然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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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吓唬人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以刀剑恫吓受害者当属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持有武器进行威胁恐吓他人的行为,将会被处以严厉的治安法律制裁。
倘若此种行为尚未带来任何实质性的损害结果,仅是行为本身的表征,那么它便违反了治安管理法规,同时,若行为人还随身携带有管制刀具,则应依法予以没收,并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无端地殴打他人,导致他人身体遭受伤害,或持械无理地殴打他人,甚至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干扰到他人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或者使他人精神失常、产生自杀念头,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行索取、占有他人财物价值超过两千元,或者强行索取、占有他人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故意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不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其涉及到的违法犯罪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及其以上、但未超过二十万元的范围内,将被判处最低为两年,最长至二年半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
若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二十万元及以上,但未超过五十万元的情况下,则将面临至少二年,最高至七年的有期徒刑,以及按照销售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进行罚款的刑事和民事双重处罚。
而当销售金额高达人民币二百万元及以上时,将会被判处最长达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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