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帮助5人 3w浏览 匿名 2021-03-13 甘肃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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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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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第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第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第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第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全文
    13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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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2023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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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执行异议再审应该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
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依法向法院递交执行异议书,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执行异议书中应明确指出,申请执行异议者的身份信息,包括其姓名、单位等;
其次,应阐明所针对的具体案件和异议事项,例如申请执行异议所针对的标的物,如被查封车辆的车辆识别号码、被查封房产的地址等具体信息;
以及请求法院立即停止执行相关措施的各级涉案财产的性质及范围,提供具体证据支持;
另外,还需详尽阐述提出执行异议的具体事件原因及理据,如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表明自身为某项财产的实际所有权人或者能够提供对该资产的获得时间和相关凭证等有力细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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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股东被查封保全是否可以申请上市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股权遭到冻结,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无法进行挂牌上市活动。
然而,当地行政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审查时,若发现该公司股权遭冻结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的必要条件,则这份股权文件将无法获得审批。
如此一来,尽管股权可能存在争议或押记,但要想成功实现上市仍是相当困难的。
企业股权之所以会被冻结,主要有两大原因。
首先,企业股东可能因自身债务问题而面临债权人向司法机构提出的冻结请求;
其次,企业股东也可能因为为他人提供担保,而当他人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企业股权便会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可能引发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
对于一家股权结构不稳定的企业来说,想要顺利完成上市无疑是难上加难。
因此,当企业股权遭遇冻结时,企业应积极敦促相关债务人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以确保股权能够早日解冻并恢复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工业用地出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工业用地的转让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必须按照与土地所有权方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协议中约定的金额,全额缴清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滞纳金以及违约金等相关税费,并且已经获得了由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其次,在转让过程中,不能擅自更改土地出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土地用途以及建设规划条件;
第三,工业用地原则上是禁止进行分割式转让的,如果确实需要进行分割转让,则必须经过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等多个部门的严格审批;
最后,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归属明确,没有任何争议,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用地行为或者存在违章建筑,同时,土地上也没有设立过抵押或者其他形式的他项权利登记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无效条款在合同中如何处理和避免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签署合同时发现其中存在无效条款,但如若该条款并不对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该合同仍旧具有法律效应,并且当事人可依法废止或修改该无效条款;
然而,若该无效条款成为导致整个合同失效的决定性因素,那么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重新缔结一份新的合同文件。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法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存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也不会对其余部分的法律效应构成影响,即其余部分仍将保持其有效性。
当民事法律行为被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行为人因该行为而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依法予以返还;
若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则应按照市场价值进行折算并给予补偿。
对于有过失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若有特殊规定的,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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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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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轻伤二级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实施者蓄意伤害他人肉体,导致受害者遭受了轻微伤害二级的情况,其行为将会被认定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行,并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即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留或者管制惩罚。
然而,如果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该犯罪者仍有可能获得缓刑:
首先,犯罪情节较轻;
其次,必须具有真实的悔过表现;
再次,不应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最后,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成年人、孕妇以及年龄超过七十五岁的人群,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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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纠纷判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自判决正式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倘若被执行方未能如期履行相应责任与义务,则另一方有权利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在此过程中,需遵循如下特定步骤:
首先,在判决已具备法律约束力且被执行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之际,申请人应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裁决仲裁机构递交申请;
其次,待法院受理此项申请后,若发现强制执行可能对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或者申请人对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申请;
最后,在申请执行书经过严格审核并获批准后,法院将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明确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各项义务。
若被执行人仍未按期履行,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执行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及执行依据,要求被执行人切实履行自身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工伤认定申请的职责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工伤事故登记(受理岗)主要负责对企业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详细的登记与备案。
2.工伤参保认定(受理岗、复核岗)将涉及到对参与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申报时是否已进行投保以及是否符合相关工伤待遇享受标准进行严格审查和认定。
3.负责对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在职员工,是否按期完成了社保缴纳及是否满足各项要求,进行全面的审核。
4.对参与工伤保险的各个企业,我们会进行定期的审核,以确保其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同时也会检查是否存在拖欠或未足额缴纳的情况。
5.我们还需要确认并准确记录每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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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申请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债务到期之后,法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公司法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公司的全部债务或者缺乏清偿能力,满足上面这两个条件,公司就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时,需要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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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人死后社保主偿金给儿子继承要什么证件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现行法规政策,此类问题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形来处理:
首先是参保者在未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便不幸离世。
对于这一类人员,社保体系并没有提供特殊的补偿措施。
仅需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一次性全额返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该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
此外,若该参保者在离世之前发生过医疗费用,则这些费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具体操作步骤为:
携带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以及社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社保金的退款手续。
其次是参保者在刚刚开始领取养老金几个月或尚未完全领取完毕时离世的情况;
亦或是参保者因移民海外而停止缴纳社保的情况。
对于这类退休后离世的参保者,社保机构会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产生的利息的剩余余额(扣除过去已领取部分)一次性全额返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该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
在此基础上,继承人还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无论其是否承担了所有的缴费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退保仅能退还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而单位部分则进入社保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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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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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刑事案件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亲自向所在地社保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劳动者需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所需证明文件,包括完整且准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表格以及能证实与雇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等;
最后,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上述申请之后,有权根据审核需要对涉及到的事故伤害展开深入而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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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条件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这次保险事故必须满足外部因素这一条件,即保险人必须因为外部原因而发生事故;
其次,该事故必须符合突发性的特征,即事故的形成时间非常短暂且没有明显的过程,例如落水、触电、跌倒等事故;
第三,被保险人在该次事故中并未提前有所预知,例如飞机失事等情况,尽管其他类型的事故可以通过预估和预防来防止其发生,但是由于某些无法抗拒的力量或依法承担的责任而导致的事故,同样也应该被列入事故的范畴之内,例如船舶起火,人员被迫跳海逃生的事件;
同时,这个事故并非因为疾病引起;
最后,此事故必须对被保险人的身体造成了实际的伤害,并且这种伤害必须是意外伤害的直接结果,也就是说,伤害的物体必须与被保险人的身体属于同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伤害的事实必须得到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本人或者投保人为其指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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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的条件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申请破产的条件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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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一)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对那些因公致残或者经过专业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死亡的员工,其家属将享受6个月的本地区当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作为丧葬补助金。
(二)对于因公殉职的员工所赡养的直系亲属,诸如子女、父母及配偶等人,根据他们在员工逝世之前所提供的主要经济支持与生活来源,以及他们是否具有工作潜能等因素,来确定抚恤金额度。
详细的计算方法如下:
配偶的抚恤金按员工总薪酬的40%计算,其他亲属则按各自不同的比例计算,涵盖了如兄弟姐妹、父母岳父等关系,而孤身一人或孤儿则在此基础之上再额外增加10%。
值得关注的是,所有抚恤金的累积总额不应超出死者生前的平均薪酬水平。
关于受抚养家庭成员的具体细分定义,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以国家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乘以20倍的金额。
对于因工作受伤且被认定为伤残的员工,若他们在停工恢复期间不幸离世,那么他们所在的用人单位亦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其近亲家属支付上述第一款中所提及的相应待遇。
对于一至四级已经被认定为伤残的员工而言,倘若在停工康复期满之后不幸离世,他们的近亲家属同样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标准参照前述两款项执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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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辩护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若所涉案情与财物无关,则每宗案件代理费用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
(二)倘若案情涉及到财物纠纷,那么在基础服务费之上,还需另外支付每件1000元至2000元的费用。
当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万元时,将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
具体计费比率如下: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
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仅收取0.5%至1%的费用。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所涉案情与财物无关,则每宗案件代理费用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
如若涉及到财物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二)在审判阶段,如果所涉案情与财物无关,则: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宗案件代理费用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宗案件代理费用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
如若涉及到财物纠纷,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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