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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1-03-26 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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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
    一、免除是无因行为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二、免除为无偿行为
    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三、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
    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效果。
    四、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
    作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五、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赠与合同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个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六、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铭除债务的全部
    比如,债务人乙应当偿还债权人甲二万元人民币,甲表示乙可以少还或者不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甲表示只需要偿还一万元,是债务的部分免除;表示二万元都不必偿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
    七、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八、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比如,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全文
    12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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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债务免除?债务免除的特征有哪些?
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免除是无因行为。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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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破产债权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一家公司宣告破产之后,其债权事宜将遵循如下严谨的处理程序:
1.公司需在宣布破产之时先行组建清算机构,以便妥善处理各项债权事宜;
2.监管方批准授权的清算组织拥有对外起诉和追讨债权的权限,并且在此过程中能够如愿直接获得相应的赔偿款项及其他形式的清偿;
抑或可以选择应对被告方的反讼,并利用清理出的相关财产用以偿还应付的各类债务。
若清算组织尚未得以组建,则意味着该公司已丧失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权利,其股东无法径直提出诉讼,主张公司所享有的债权权益;
3.在进行破产清算工作之后,破产财产将优先用于偿还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然后按以下次序逐个清偿:
(一)破产企业方拖欠员工的薪资及医疗补贴、伤残津贴、抚恤金等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企业方欠缴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企业方所欠的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的清偿请求,则应依据比例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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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免除是无因行为;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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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深圳公务员工伤十级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深圳市相关规定,凡在工作中遭受十级工伤事故的员工,将享受到相当于七个月薪资额度的伤残补助金,该笔款项会以一次性的形式予以支付;
此外,若员工因工伤原因而主动申请离职,则将额外获赔医疗金及就业补助金各一个月以及四个月的工资。
在此一般情况之下,达到十级伤残的工伤事故并不影响到受雇者的日常生活能力,故无需承担生活护理费用。
同时,由于不涉及严重的医疗依赖或仅存在轻微的医疗依赖,也不会产生额外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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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债务免除应该要通知债务当事人或者是债务当事人的相应代理人,向第三方面的人所表达的免除债务的决定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债务免除为就是债券当事人放弃债权的一种行为,向债务当事人或者是债务当事人的相应代理人表示后,就会立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债权当事人在作出免除的决定之后不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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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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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有什么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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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合同解除和撤销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契约撤回以及解除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
首先,其适用范围存在显著差别,撤回依据的适用范畴颇为宽泛,这包括了法律要件缺失的各类契约,乃至有瑕疵的意思表示和民商事活动等诸多场景;
然而在另一方面,解除只针对已经合法构成的契约予以提前结束;
其次,产生的背景或缘由也各不相同,撤回通常源于法律对此作出的明确规定;
然而对于解除而言,其成因既涵盖了来自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来确定;
第三,权利的行使途径或方式也存在明显的区别,拥有撤回权的一方必须在撤回权的有效期内向司法机关提出撤回要求;
相比之下,解除权的行使究竟采取协商解除抑或是法定解除,若为前者,仅需双方达成共识便可实现解除,不必再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
最后,所牵涉到的效力影响力亦有所不同,撤回通常具备追溯力,即被撤回的民事行为自始至终均属无效;
然而在解除的情况下,往往并不具有追溯力,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及在违约解除非持续性契约的情况下,才可能产生追溯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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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劳务算不算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并非所有导致损失的情况都会被视为合同诈骗罪的指控。
然而,若涉及到如下几种行为时,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首先,犯罪的客体应当认定为复杂客体,具体包括了国家对经济合同实行的严格管理秩序以及公民个人或组织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其次,从客观方面来看,犯罪者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的自然人;
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者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
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
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将债权赠与他人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债权便有可能被转让给他人。
对于债权人进行债权转让这种事务时,理应对债务人进行正式的通知。
然而从法律层面看,关于债权转让后何时通知债务人并无明确的期限规定,这应当由债权人本身或是其委托代理人来完成这项工作。
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以及转让行为实际履行之前,债权转让都应该向债务人发出正式的通知。
通知债务人的方式主要包括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等多种途径,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公告的形式来告知债务人有关事项。
至于债权转让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转让的债权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该债权具备可转移的性质;
再次,债权转让涉及到的第三方当事人需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权的转让事宜达成共识;
最后,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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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的免除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免除为单独行为。2、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3、免除为无因行为。免除债务的原因或动机,不为免除的内容,其不成立或无效,不影响免除的效力。4、免除为无偿行为。5、免除为非要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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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职务侵占罪类别是哪些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1、针对职务侵占罪这一主题,我们需明确其所属类别,即侵犯财产类犯罪。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该罪行的实际受害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所有权。
在具体表现形式上,这些职务执行者正是通过利用其职务便利手段来非法侵吞和占有本单位的资金,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
所谓职务侵占罪,即是指那些以单位名义从事活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将原本属于本单位所有的贵重物资非法占为己有的严重违法行为,
因此,本罪中的“单位”不仅仅局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涵盖了私营单位等多种类型。
至于此处所提到的“单位资格”问题,则需要深入探讨并做出相应解释。
所谓职务侵占罪,实际上就是指那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
无论是刑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还是司法实践经验,都普遍认同职务侵占罪包含了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盗窃、诈骗、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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