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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购销合同是按什么计税依据征收的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1-03-31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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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合肥有没有核定的印花税?
    律师解答:
    购销合同是以购销合同签订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根据《安徽省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印花税: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纳税人不能准备提供纳税资料,税务机关难以准确征收税款的。
    第六条: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不同性质的应税凭征分别核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购销合同:工业,按照不低于含税销售额8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资批发业按照不低于含税销售额6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额划分不清的),按照不低于含税销售额5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业,按照不低于销镶额4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业,按照不低于含税销售额100%比例核定。
    全文
    6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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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依据是什么?
购销合同印花税依据就是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货物的买入和卖出工业类的生产企业或者物品的流程类企业的出入账需要安装国家相关规定去进行整理设置的,需要纳税人可以拿着该账本和购销合同主动向国家相关机构申请发放印花税自行汇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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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购销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税率为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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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包装物押金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商品包装是否作为独立项目进行定价,以及在会计制度中的相应核算方式,都应被包含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内,用于交纳消费税。
对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代他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纳税的个体(在此仅作为例子),向购买者收取的附加费用及逾期包装物的押金,应当视作含税收入,在征收税费时,将其转换为不含税收入后,再纳入销售额中计算增值税(以下简称“增值税”)。
例如,假设甲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了一辆摩托车(排量超过250毫升),同时还附带销售了该产品的包装,其中应税消费品的售价为20000元,包装物的价格为2000元,而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那么企业需要缴纳的消费税应为:
〔20000+2000÷(1+17%)〕×10%=2170.94(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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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请求赔偿书,法律依据为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因建筑物屋顶出现渗漏状况所引发的无法准时交付房屋的情况,可视为一种违约行为。
在此类事件中,当事人应依据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相应判断与决定。
若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过明确的规定,那么则需要依照已确立的合同约定来进行赔付;
若合同中并无此类条文,则当事人双方有义务通过平等且充分的沟通协商,以达成一份补充协议。
如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受损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特性及其造成的损失程度,自主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重新制作、替换、退货、降低价格或支付报酬等形式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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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采购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根据其中第四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对实施和电影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来进行纳税的,这里的法律规范就包括由《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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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铁路征地如何确保合理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四部分组成。
各地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详细规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与金额。
另外,关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方法(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应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为依据,并经过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进行核准。
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行为而遭受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次,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由于征地行为导致毁损后,向该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安置补助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因征地行为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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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关于采购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合同所载金额,因为采购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万分之三,如果是采购合同,合同中肯定约定清楚了采购额。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如果应纳税额不够一角,可以免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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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虚开增值税巨大缓刑多久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若虚开发票行为涉及的税收金额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便属情节严重之范畴,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在此情况下,若犯罪分子能够真诚悔过并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话,能否获得缓刑的判决,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出口退税算法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大致可以表述如下:
应退税额等于增值税发票上所显示的金额除以(1加上增值税征收率)再乘以出口货物退税率。
举例而言,如果某批货物的价值为100万人民币,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同时该商品的退税率为13%的话,那么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首先,将100万人民币换算成美元,即1000000÷1.17≈862,954.72美元;
其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应退税额,即862,954.72÷1.17×0.13≈105,355.11美元;
最后,将应退税额转换回人民币,即105,355.11×6.83≈715,000.00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过程中的汇率为2021年1月2日的实时汇率。
法律依据: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报凭证、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并核实申报数据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根据出口商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的不同情况,税务机关应当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报表种类、内容及印章是否齐全、准确。
(二)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电子数据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三)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凭证是否有效,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内容是否一致等。重点审核的凭证有: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是盖有海关验讫章,注明“出口退税专用”字样的原件(另有规定者除外),出口报关单的海关编号、出口商海关代码、出口日期、商品编号、出口数量及离岸价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2.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的受托方企业名称、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离岸价等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内容相匹配并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一致。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印章齐全,没有涂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开票日期、数量、金额、税率等主要内容应与申报退(免)税的报表匹配。
4.出口收汇核销单(或出口收汇核销清单,下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编号、核销金额、出口商名称应当与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批准文号、离岸价、出口商名称匹配。
5.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各栏目的填写内容应与对应的发票一致;征税机关、国库(银行)印章必须齐全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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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按什么金额计算
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三,按照购销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现在一般要求按月缴纳。对于没有签订购销合同却发生购销行为的,也要缴纳购销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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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不退合法嘛如何界定其合法性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交易过程中,人们经常听到“订金”以及“定金”两个名词。
然而,这两者在法律层面上有着显著的差异性。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定金视作为一种不可撤销的协议,它是由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而达成的共识。
在商品房销售的环境之下,当买方完全履行了合同时,定金应该被依法抵消或者予以取回;
但是,倘若买方未能按约履行对应义务,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而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还需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的两倍进行退还。
当买卖双方通过书面方式对此作出明确约定并且已经实际交纳定金之后,便会立即产生出相关的法律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签署正式的房屋预售协议之前,若认购书内包含了定金条款,那么当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决定反悔,此时,发展商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没收其所缴纳之定金;
同样地,如果是发展商违反了合同约定,未与购房者签署正式的预售合同,那么购房者也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
然而,如果认购书中所约定的仅仅是订金,那么此种情况下,订金并不具有定金所带来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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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我国,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纳税人来说,自房屋正式交付并投入使用的那一个自然月份开始,就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
2、而对于选择购买二手住房(即“存量房”)的纳税人而言,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且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的那个自然月份开始,也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3、如果纳税人将自有房产进行出租或者出借给他人使用,那么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那一个自然月份开始,便需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对于通过出让或者转让等方式有偿获取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来说,他们需要根据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土地的时间,从该自然月份的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5、对于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耕地,自获得政府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的那个自然月份开始,纳税人就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同样地,对于被政府征用的非耕地,自获得政府批准征用的那个自然月份的次月起,纳税人也需要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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