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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最近打算协议变更法人,但是不知道章程修正案法人变更股东会的协议应该怎么写?求专业人士解答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6-26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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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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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法人的股东会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章程修正案法人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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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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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正案法人变更股东会协议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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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吗?
股东变更章程修正需要在工商登记机进行变更登记的,并且,如果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等的,都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但是首先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通过,还有就是进行变更登记的工商行政机关必须是公司注册成立的工商机关,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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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东还是老股东签字?
股东变更的章程修正案是新股东签字,因为是新股东的入股,但是如果是公司的章程修正案中与股东变更无关的,就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所有的股东进行签字,不区分新股东和旧股东,新股东在如果后与旧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一致的,但是股东的分红是按照股东个人的投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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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发起人股东未实缴后破产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的困境之后,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着手进行破产清算这一关键步骤。
在此过程中,企业将通过其现有的资产承担起偿还所有债务的重任。
然而,对于公司的股东而言,他们应该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这样的局面?
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公司股东应以其在公司中所认缴的出资额为最大上限,对公司的所有经营风险及债务负责。
假如股东已经全额并及时地向公司交纳了自己的出资份额,已然尽到了自身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宣告破产之际,股东无需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其应缴的出资份额,或者未能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破产之时,股东有义务向公司补充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试图逃避债务,从而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严重损失的时候,这些股东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在正式成立之后,如果发起人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额缴足其出资份额,他们应当补缴这部分款项;
而其他的发起人则需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同样地,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存在明显差距,那么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的发起人也需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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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东章程需要修改吗?
公司变更股东之后,变更股东的章程不需要进行修改,对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东之间可以转让股权,股东与公司以外的人也可以转让股权,若与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要达到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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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两人合伙,公司是一个人独资正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这种情况并不寻常,因为在合资型企业中,通常存在着两个或以上的股东;
而独家企业则仅有一位投资者作为经营者和控制者。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类企业通常是由单个自然人进行投资创办的;
其次,其全部资产都归投资者个人所有,不存在联合产权主体;
再次,当企业面临债务问题时,投资者需要以其个人财产来承担无限责任;
此外,相较于其他类型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解散程序相对较为简便;
最后,由于经营管理完全取决于企业主的个人意愿,因此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自由度,但同时也缺乏法人地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1)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2)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3)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4)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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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股东都有谁
[律师回复] 解析:
持有某家公司股票的人被我们称为股东。
在全球资本市场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及优先股两大类别,无论持有何种类型的股票,他们均可以被统称为股东。
然而,由于两种股票所享有的权益存在差异性,
因此,尽管股东的身份相同,但其实际享有权益却是千差万别。
在证券市场中,股东指的是在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抑或是股份有限公司之中拥有部分股权的投资人。
这些投资人具有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参与投票表决的权力,同时,他们也是其他形式的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主要投资者。
在股东与其所投资的公司之间,股东通常以出资额为基础(除非股东事先已达成其他协议),享有所有者应得的收益分享、重大决策以及挑选管理层等多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八条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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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的章程修改程序
1、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3、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4、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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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多的可以让股份少的人退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大股东并无权力直接促使小股东退出股份制企业。
这主要是由于股权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富资源,其持有者(即股东)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合作伙伴关系。
尽管股权较多的一方难以避免地会对股权相对较少一方造成影响,但他们并无权力侵犯后者的权益。
然而,若大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超过总股权的一半,则他们有权通过强制解散公司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关于股东的具体权利,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1.身份权:
当公司企业正式成立之后,应向所有股东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同时建立完整的股东名册,详细记录每位股东的个人信息及出资证明的编号等相关资料。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在股东大会正式成立之后,股东将拥有参与公司经营与投资运作等重大决策的权力。
3.监督管理权的选择: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股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与管理工作,或者仅进行监督管理。
4.知情权:
尽管股东并不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但他们有权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
5.决议撤销权:
对于在程序或实体操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股东以及董事会的决议,小股东有权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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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挪用资金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1.行为人若在财务往来中涉及到金额数量大且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而未归还或虽然未超过此期限但涉及金额数量大且进行了盈利性或违法活动,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之刑罚;
若其侵占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并拒绝偿还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对于国家公务人员,若是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挪用公共款项归个人使用,进而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而未归还的情况,均构成挪用公款罪。
此类行为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拒绝偿还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行为人将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方面的款项物资擅自挪作他用,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对于那些利用计算机技术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机密或者其他犯罪行为的,将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违法运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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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变更后公司章程需要修改吗?
如果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股权转让入股,不仅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而且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协议签署后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新股东入股后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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