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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房屋拆迁建筑垃圾计算的相关规定,对于建筑垃圾计算有什么依据,请专业人士帮我解答。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07-16 宁夏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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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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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
    1.建筑面积
    (1)尚未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或拆迁许可证等的证载面积计算,没有证件的房屋按照实测面积计算;
    (2)已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测绘管理部门提供或确认的1/500地形图计算;
    2.单位面积垃圾量
    (1)民用房屋建筑按照每平方米
    1.3吨计算;有旧物利用的,在考虑综合因素后按结构类型确定为:砖木结构每平方米0.8吨,砖混结构每平方米0.9吨,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1吨,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
    (2)工业厂房和跨度9米以上的仓储类房屋按结构类型确定为: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其他按同类结构民用房屋建筑单位面积垃圾量的40-60%。以上就是对房屋拆迁建筑垃圾计算问题的解答。
    全文
    13 201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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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
    1.建筑面积(1)尚未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或拆迁许可证等的证载面积计算,没有证件的房屋按照实测面积计算;
    (2)已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测绘管理部门提供或确认的1500地形图计算;
    2.单位面积垃圾量(1)民用房屋建筑按照每平方米
    1.3吨计算;有旧物利用的,在考虑综合因素后按结构类型确定为:砖木结构每平方米0.8吨,砖混结构每平方米0.9吨,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1吨,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2)工业厂房和跨度9米以上的仓储类房屋按结构类型确定为: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其他按同类结构民用房屋建筑单位面积垃圾量的40-60%。以上就是对房屋拆迁建筑垃圾计算问题的解答。
    全文
    4 2020-12-15 03: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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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建筑垃圾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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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建筑垃圾拘留多久?
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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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如何处理建筑垃圾?
可以询问小区的业主,问一下住宅区有没有设置一个定点的堆放地方可以统一处理,如果有,那就比较省事了,到时候会有车子过来收走。如果没有统一堆放点,可以找小区物业帮忙处理,但是他们也会另收费用,一般会花费一些钱。可以找街道居委会,联系下环卫工人来清理垃圾,费用是给环卫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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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责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当存在清算资料残缺导致清算程序无法启动,同时公司资产又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背负的债务时,清算义务人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的个人财产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那么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此种情况下,清算义务人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作为抗辩理由,而必须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最后,若清算义务人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清算工作,或者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强制清算的判决但仍然未能得到执行,从而导致公司财产出现流失、贬值甚至无法进行清算的严重后果,债权人则可依据侵权行为法,请求清算义务人在上述权益能够实现的价值范围之内,或者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清算义务人故意编造已清算完毕的虚假事实来注销公司,即未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妥善处理,反而伪造清算资料,谎称公司已经完成清算,或者以公司对外没有任何债权债务等借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这都将被视为股东自愿放弃有限责任。
一旦因这种行为引发诉讼,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运用公司人格否认理论,由该清算义务人就公司债务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公司清算义务人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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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倒建筑垃圾要不要判刑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对偷倒建筑垃圾的这种行为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如果建筑单位偷倒建筑垃圾,可以对单位处5千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款个,人偷倒建筑垃圾的,可以处200元以下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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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二手房三方合同解除合同起诉状有何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不动产交易领域中,经过双方法定缔结的二手房屋销售合同一旦正式生效,就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依据达成的协议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解除权,进行适当的解除处理。
此时,以下几种情况符合法定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由于发生了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使得签订合同时设定的合同宗旨和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其次,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前,如果一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声明或者其实际行动,明确表态不会履行其主要义务;
再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其主要义务,并且经过另一方的催促之后,仍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履行;
最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宗旨和利益无法实现。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法律还规定了特殊的法定解除条件,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适用。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以来,居间合同已经被更名为中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南通市房产纠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地产市场中,时常出现诸多纷繁复杂的纠纷问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第一,关于房屋所有权存在瑕疵所导致的纠纷;
第二,由卖方未能充分履行其处置责任引起的争议;
第三,由于买方缺乏必要购房资格而造成的矛盾;
第四,因房屋未能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引发的争执;
第五,涉及到房屋质量缺陷方面的争论;
第六,由于房屋未能按期交付而引发的矛盾;
第七,关于定金支付与返还方面产生的纠纷;
以及最后,涉及到“阴阳合同”相关事宜的冲突。
对于以上各类纷争,法院将依据具体类型以及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权威审定,并据此作出公正明确的裁判。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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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乱倒建筑垃圾造成人员损害要怎样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公司乱倒建筑垃圾造成人员损害要怎样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治疗费主张证据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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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一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将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程序步骤如下:
首先,农用地进行转用并进行征收,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必须要确保其所适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均无任何冲突。
其次,针对已经符合规定可用于建设的农用地,应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在得到权威认可之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若经建设部门审查认定符合相关标准,则会发放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最后,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之上凭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等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并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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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乱倒建筑垃圾造成人员损害要如何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建筑公司乱倒建筑垃圾造成人员损害要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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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上海拆迁地段赔偿金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上海市住房拆迁补偿办法,其相关精神及实施方法详细规定如下:
对于居住性房屋的拆迁工作,应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本细则所设定的要求,向被征收人和公有房屋租赁者提供多样的补偿与补助措施。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估价;
2、房价补贴;
3、针对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4、居住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补贴;
5、搬迁费用及临时安顿费等。
为了鼓励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出租者积极配合、按期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将赋予奖赏,具体的奖励额度标准则将由各个区域(县级行政单位)的政府所制定。
具体的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被政府征收居住性房屋的补偿金额等于评估价格加上价格补贴之和。
其中,评估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所得之积。
若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则以评估均价为准进行计算。
评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除以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的标准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之后计算得出,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价格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系数再乘以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的取值不得超过0.3,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对于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或者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情况,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还需额外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均价乘以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将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做出之日起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进行计户补贴,每份证件的补贴面积标准上限为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的标准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征收居住房屋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本细则规定给予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补助:
(一)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
(二)
价格补贴;
(三)
特定房屋类型的套型面积补贴;
(四)
居住困难户的保障补贴;
(五)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
对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居住房屋的补偿金额=评估价格+价格补贴,但本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评估价格=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评估均价=被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总价÷居住房屋总建筑面积。
评估均价标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评估后计算得出,由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
价格补贴=评估均价×补贴系数×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补贴系数不超过0.3,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收房屋属于旧式里弄房屋、简屋以及其他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增加套型面积补贴。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聚众斗殴双方都处罚法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群体性暴力事件,通常指的是一种以众多人员参与,集中力量攻击另一方或相互之间进行猛烈肉体打击的行为。
关于这类冲突在法律层面上的处置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经过专业部门鉴定后确定参与者仅受到了轻度人身伤害,那么当地警方将依据相关法规对施暴者进行严厉的治安处罚,并须承担受害者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各项费用。
其次,如果经鉴定后发现参与者的伤势已经达到了轻伤及其以上程度,那么这就意味着他们可能触犯了刑法,此时警方应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展开深入调查,并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倘若警方认为此案不具备立案条件而拒绝立案,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要求法院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诉讼,当事人均有权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用等相关赔偿。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将被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并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不等的罚款:
(1)纠集多人共同实施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
(2)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未成年人或者六十岁以上老年人的行为;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的行为。
最后,对于那些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如多次组织大规模聚众斗殴活动、参与人数众多且规模较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引发严重社会秩序混乱以及使用武器进行聚众斗殴等情况,其主要责任人及其他积极参与者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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