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什么

帮助5人 3.4w浏览 匿名 2021-12-18 西藏阿里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是会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进行制定,而对于商业用地如果届满的话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续期,并且缴纳相关的费用,所以,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一下相关的部门,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全文
    10 2021-12-18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什么
一键咨询
  • 阿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1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0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2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2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4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2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4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6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6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0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34****926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227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53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处理情况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特别是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类型?
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转让费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费用中包含了各种类型的税费以及过户手续费用等。
若确认其为划拨性质的土地,根据规定,还需要额外支付评估费用。
在此类税费之中,主要包括的是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谓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再次转移的行为,这其中既包括出售、也包括交换以及赠与。
任何未能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期限与条件去进行投资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行为,都不被允许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进行转让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而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进行分割转让的情况,则需要经过城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的共同批准,并且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预售合同户型划红线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应。
在实践中,当买卖双方采用书面合同作为交易约束协议时,当合同各方在合同文本上签署或加盖有效印章时,该份合同即宣告成立。
此外,依法成立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合同,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但需注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要求办理批准、登记等相关手续才可生效的合同,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几种?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而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土地与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是什么?
土地与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具体的分成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基本上都是免费的,但是,划拨土地在使用过程当中有诸多的限制,比较常见的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都是我们向国家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能依法使用土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集体土地买卖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坚决否认。
关于个人私自进行土地交易的行为在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并不合法,更可视为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任何在土地市场中存在着违规操作或者是以任何途径进行的非法土地转让活动,都应受到来自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严厉查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此外,针对那些违反了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行为,而擅自将原本属于农业用途的土地变更为修建设施的地域,都必须被勒令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面所建立的各类建筑以及其他设施,并恢复至土地原始状态。
对于部分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的情况,应对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处以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2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不能减刑的三类案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而言,我们并不主张适用减刑措施。
对于那些因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其他相关因素,人民法院有权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将其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再行减刑或假释。
同时,对于那些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涉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同样有权根据其犯罪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决定对其实施限制减刑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