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爸爸过世了,现在我跟我的哥哥要继承他给我们的财产了,咨询下继承法房屋怎么分割呢?

帮助10人 725浏览 匿名 2017-11-21 西藏昌都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你好:对于共有的不动产的处分问题,《物权法》已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规定比较原则,操作起来有一定难度。《物权法》第九十九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第一百零一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具体说来,可以这样操作,首先,向儿子发出通知,(如有律师,最好用律师函的形式)告知他要出售房产,要求他在10日内决定是否购买份额,如不购买,视为同意出售给他人。如儿子不答复,就可以将房产份额出售给他人。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不是100%产权的房产,其他人是否愿意购买,何况还有纠纷。所以这种方式只在理论上具有可操作性。
    全文
    6 2017-11-21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这位朋友你好: 根据《继承法》关于继承法房屋怎么分割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全文
    8 2017-11-2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爸爸过世了,咨询下继承法房屋怎么分割
一键咨询
  •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6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3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1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4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2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8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6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0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4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7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拉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0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7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5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林芝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那曲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阿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1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山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喀则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6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35****70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1****470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323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爸爸去世了财产分割怎么分?
在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最好还是签订一项财产分割协议,通过协议形式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婚后一方出资房屋加上女方名字会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
若男女双方处于婚姻关系持续阶段,且男方在婚前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则此事关房产应当归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在这一前提下,倘若二人最终走向离婚道路,女方并无权利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然而,假如男方决定在婚前房产上增加女方的名字,那么此房产便会被视作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女方因此拥有要求分割房产的权力。
再者,倘若对于房产如何分配尚未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在此情况下,房产将有可能被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7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常州迁户口咨询哪里咨询?
常州迁户可以到当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咨询相关的政策,在迁户前需要了解清楚常州迁入户的条件以及手续,然后再去办理迁出手续,常州的迁户的办理流程是:①申请②提交材料③受理⑥审批⑦办理。
10w+浏览
继承纠纷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怎么区分
[律师回复] 解析:
继承纠纷与分家析产纠纷两者间的主要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引发诉讼争议的类型不尽相同。
继承纠纷通常被认定为一种确认之诉,其核心内容集中于判断当事人是否享有继承权,或是判断遗嘱的法律效力以及财产分配比例的确定;
相较之下,分家析产纠纷更偏向于给付之诉,涉及到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进行分割和财产析产的处理。
其次,诉讼时效上存在明显差别。
针对因继承纠纷引发的诉讼,需遵循最长不超过20年的诉讼期限规定;
然而,分家析产纠纷作为一种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的侵权纠纷,当前依然沿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再者,继承行为与分家析产行为发生的时间节点也有所不同。
继承活动仅能在被继承人自然离世或者被宣告死亡之后方可启动,被继承人在生前显然无法产生继承问题;
相比之下,分家析产行为则不受此项限制。
最后,处理方式亦有显著差异。
继承行为正式启动后,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做出明确表示,否则将被视为接受继承;
对于引发争议的房产,应属于各继承人共同所有,因此类原因产生的诉讼,可以按照析产案件进行处理,同时参考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求等多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割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爸爸过世财产怎么分配?
爸爸过世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然后按照继承顺序分配。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财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法定继承顺序依照以下方式确定:
在继承权得以启动之后,
首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此情况下,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便无权参与分配;
倘若所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皆无法继承遗产,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接手这份责任。
值得强调的是,上文中所提及的第一顺位继承者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而第二顺位则涵盖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母与祖父以及外祖母和外祖父等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8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品房房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解决房屋质量争议的途径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并非属于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的一般性质量问题。
在此类情况下,购房者有权在保修期限内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工作,若修复过程中对房屋的使用功能产生了不利影响或者给购房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开发商有义务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严重质量缺陷。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请求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查,并获得房屋质量鉴定为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购房者便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
同时,由于此原因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开发商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对于购房者提出的合理合法要求置之不理。
此时,购房者既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选择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爸爸去世爷爷该谁赡养?
爸爸去世爷爷应该是有孙子孙女来负责赡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4条当中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情况之下,对于孙子孙女的话是有抚养的义务,同样的反过来也是有赡养的义务。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敲诈勒索罪是不是继续犯
[律师回复] 解析:
敲诈勒索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行为犯,其内涵在于,只要犯罪分子实施了刑法所明确界定的敲诈勒索行为,不论最终是否成功地获取到非法占有的财物,都将构成该项犯罪。
具体来说,敲诈勒索罪的成立与否,并非取决于是否导致了实质性且有形的犯罪后果,而是以行为人是否已完整地完成了法定犯罪行为为准则。
由此可见,从这一角度来看,敲诈勒索罪与继续犯存在显著区别。
继续犯通常是指犯罪行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着持续进行的状态,而状态犯则是指犯罪行为虽已告一段落,但违法状态却得以延续。
然而,当敲诈勒索罪的行为完成之后,倘若再无新的行为接续实施,尽管违法状态仍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但敲诈勒索罪本身却并非属于继续犯。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敲诈勒索罪本质上属于行为犯,而非继续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20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
咨询劳动合同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劳动局)去咨询或者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咨询也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去这里咨询,如果是需要仲裁的,申请之后会在五天之内受到是否接受仲裁的回复,如果仲裁机构受理了,那么就会开庭审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继承父母房产再出售要重复缴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当前的环境下,在继承房产进行销售时所需要承担的税费与通过普通买卖方式获得的房产所需缴纳的税种并无二致。
尽管我国尚未正式实施遗产税制度,但是对于由继承或者赠与方式取得的房屋在进行销售时,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房屋总价值扣除原始购买成本后的差额)乘以20%进行征收。
此外,若房屋未满五年便被出售,则需要额外支付总房价5.5%的营业税、房产评估费用、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相关费用。
同时,还包括登记备案及制作证件等各种人工手续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24农村宅基地继承的规定有何变化
[律师回复] 解析:
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在村集体,而非农民个人,因此村民享有使用权,却无法获得其所有权。
此外,它并不包括在遗产继承之中,不能按照类似于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仅能在本村内部进行流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并非我们通常理解中的产业,而是一种使用权,其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
宅基地既不能被出售,也不能被继承,然而,在本村内部,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可以进行流转,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总而言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宅基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可以被继承,因为房屋与土地紧密相连,房屋继承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可以延续,但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