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便应立即付诸实施,依照事先预定之内容予以执行。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部分人士即使已签署合同仍未按时履行约定责任,必然会对协议双方带来一定程度的利益损害。
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各方必须严格遵循合同所规定的标的物履行自身义务,未经权利方许可,不得以其他标的物替代履行或通过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方式规避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