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期间若未触犯相关法规、且并无蓄意再次行罪之意图,则在该环节结束之时,当事人可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其所缴纳的保证金。
负责执行的机构会及时地向被取保候审之人发布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可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由侦查机关严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自筹保证金并出具相应保证书,以此确保其不会逃避或破坏侦查活动,并且必须按照传唤要求随时接受询问的刑事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