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您在不知情或受欺骗的情况下担任了担保人一职,可以考虑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担保行为无效以寻求解决之道。
如若担保行为得以裁定无效,则该行为自始即失去法律效力,参与其中的各方应将因该行为所获取之利益予以相互归还;如有无法还原之物,需按比例给予折价补偿;
同时,过错方应当按照其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通常称之为保证人,依据相关法条规定,为第三者与债权人之间签订之协议,当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须按约定负担偿还责任或提供支持尽管此处之第三人即为担保人,其主体为具备代为偿还能力的公司、团体或自然人,而债权人则为原债务合同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