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房屋拆迁的情况下,若屋主未能提供房产证书且房屋本身被判定为合法建筑结构,应享有相应的赔偿;
然而,倘若屋主所持有的房产证并不完备或未按规定进行产权登记,则将被视为违法建筑或超期临时建筑,在此情形下,房屋将无法获取任何形式的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无房产证,但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仔细评估并确认其属于合法财产的房屋,仍然必须按照法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赔偿。
此外,若房屋存在部分手续不齐全或是尚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等问题,待相关部门对其合法性予以严格核定后,便能根据相关法规或通过诉讼过程进行妥善处置。
最后,如果屋主认为拆迁方的行为有损其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妨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亦或直接诉诸于法庭进行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